拿獎5次過多?金鐘獎打算設「張小燕條款」限制參賽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資深藝人張小燕日前和徒弟黃子佼風光敲響金鐘,是個人第5次獲得綜藝節目主持人獎,卻傳出主辦單位認爲她能力已經深獲肯定,不需再角逐金鐘獎,應將機會讓給新人,但這項「張小燕條款」尚無法獲得多數圈內人認同。

▲張小燕(右)和黃子佼奪下第48屆金鐘綜藝節目主持人獎。(圖/攝影組)

據《中國時報》報導,金鐘獎評審巴戈認爲張小燕的資歷已達評審等級,笑稱:「要我評她,真有點不好意思!」透露評選時討論到她應該已達「免審」等級,認爲對方和得過13座金鐘獎的沈春華實力都備受肯定,參加金鐘就像「教授學生一起考試」,並舉出江蕙拒參加金曲獎爲例。

▲沈春華得過13次金鐘獎,實力備受肯定。(圖/資料照/八大)

張小燕27日作出迴應,認爲不管入行再久也不會覺得自己必定得獎,而距離上次獲獎已達12年,期間可能有些退步,甚至和觀衆疏遠,笑稱:「這行是不算年資的,評審就狠下心來評我吧!」不少圈內人認爲奧斯卡獎都並未對得過獎設限,直呼「張小燕條款」有待商議,而金鐘獎總召丘嶽則表示目前尚未達成共識,未來會再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