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毒蟲一刀刺死鄰居 二審判12年

臺中市蔡姓男子吸毒後持刀刺死鄰居王男,二審判蔡男12年徒刑;另死者家屬求償879萬元,民事庭判蔡男應賠償679萬元。(王煌忠攝)

臺中市蔡姓男子疑因吸毒導致幻聽、妄想,前年自認鄰居王姓男子瞧不起他,竟趁王男返家之際,持33公分料理刀一刀刺死王男,一審法官依精神鑑定結果及符合自首等條件,依殺人罪判他14年,二審撤銷改判12年徒刑,另死者家屬亦對蔡求償879萬元,民事庭審理判蔡男賠償679萬元。

這起殺人案件發生在2022年4月16日,蔡姓男子吸食海洛因等毒品後,認爲隔壁王姓男子瞧不起他,發現王男返家時,竟持料理刀從王男背部刺下,傷及胸腔、肺部、動脈,王男因大量出血喪命,蔡男犯案後自行撥打110及119自首。

蔡男在警訊時坦承,「我本來是要給他死」、「我是要一直刺到他剩一口氣」,不過在一審庭訊時,蔡男改口「我只是要嚇他」、「我只刺一刀」,否認有殺人犯意,法官勘查蔡男精神鑑定報告,發現他20多歲就出現幻聽、妄想症狀,且曾到精神科就診。

一審法官認爲,蔡男犯案時受精神障礙影響,導致辨識能力降低,加上符合自首要件,依《刑法》第19條予以減刑,依殺人罪判14年徒刑,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全案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改判蔡男有期徒刑12年。

另外死者父母及2名兒子認爲,王男身體健朗,正該享受天倫之樂,卻突遭人剝奪生命,提具醫療、喪葬費、精神賠償、扶養費等費用,對蔡男提出民事求償879萬4329元,民事庭審理認爲死者家屬求償有據,審酌雙方職業收入及侵害程度,判蔡應賠償合計679萬432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