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更易接受"一夜情"和"羣交" 背後有何科學依據

出品|本站科學人欄目組

譯者|孫文文

不是每個人都會同陌生人發生關係。不過有些人似乎熱衷於此。相當多的證據表明,男性女性更渴望同與陌生人發生豔遇

過往幾十年間裡,幾乎所有相關研究都發現男性比女性更向往“隨意草率的性行爲”(casual sex)。若是短期內同多位伴侶約會,男性比女性更有興致。與完全不相識的陌生人發生性關係,對男性來說則是最刺激的事。

心理學家克拉克(R. D. Clark)和伊萊恩·哈特菲爾德(Elaine Hatfield)在1980年代進行了一項經典社交心理實驗,用現實生活中與陌生人做愛一事探測人們性觀念差異。實驗在多個大學校園進行,實驗人員扮演求約者與大學生搭訕:“我注意你好久了,我發現你特迷人,你願意今晚與我共度良宵嗎?”結果75%的男性欣然接受了送上門來的豔遇,儘管與對方並不相識。相比男性的開放,受訪女性無一人接受約會。男女態度差異之大令人震驚。

20年之後,心理學家Hald與Hogh-Olesen在丹麥重做這一實驗實驗,結果是59%的單身男性接受豔遇邀請,而接受豔遇的單身女性的數量同樣爲零。“你願意與我共度良宵嗎?”實驗人員還對已有伴侶的人詢問這個問題,結果表示同意的男女比率分別是18%和4%。

浪漫的法國人也在他們國家重做了“419(for one night)”實驗。2011年,法國心理學家尼古拉·蓋岡( Nicolas Guéguen)讓不同顏值實驗者去與陌生人搭訕,看對方是否接受“419”邀請。結果發現83%的男性會答應同高顏值的異性發生性關係,不過面對同樣高顏值紳士的誘惑,只有3%的法國女性放下矜持。那些相貌平平的參與者的成功率更低,接受邀約的男女比例分別降到了60%和0%。

根據“策略多元理論”(Strategic Pluralism Theory),英俊帥氣的男性求約的成功率更高,外形上的加分項滿足了女性對短期性伴侶的心理期待。對於相貌平庸的男性,靠臉播種顯然行不通。

原因是什麼?

學者改變實驗條件,試圖弄清楚爲何是男性而非女性更願意與陌生人發生性關係。克拉克爲代表的研究者首次提出這背後可能是兩性對待人身安全不同的態度。克拉克讓大學生給被試者打電話,代人求約:“我有位好友,我們是發小,他正要到我們這座城市來。喬安/約翰待人熱情真誠,品行值得信賴長得也很好看。人人都喜歡她/他。大約在四個月前,她/他與高中戀人長達5年的戀愛關係宣佈破裂,無果而終。她/他心灰意冷了幾個月,前段時間才走出傷感,重拾生活樂趣。我對她/他打保票她/他會在這兒玩的很盡興,我告訴她/他我這裡有個朋友一直喜歡着她/他。你們倆就是天造地設的一對。她/他是大家都羨慕的完美戀人。那麼你願意和她/他睡上一夜嗎?”在有熟人擔保的情況下,男性被試者(50%)同樣比女性(5%)表現的更開放。問及原因,95%拒絕求約的女性表示人身安全是她們顧慮的因素之一。

Surbey和Conohan好奇是否對安全、懷孕、名聲或疾病的顧慮導致女性對同陌生人的性關係持保守態度。於是他們架設了一個“安全性有保障”的理想情況,實驗人員問被試者:“如果同陌生異性發生豔遇的機會送上門來,對方顏值和品味恰與你無二致(而且你曾無意中聽朋友講這個人很受歡迎,爲人可靠,善良的連一隻蒼蠅都不捨得打),你覺得自己有沒有可能同她/他發展一段更長久的關係?在不存在懷孕、醜聞和性病危險的情況下,你會如何選擇呢?”被試者要求從1(堅決不從)到4(當然會)之間做選擇,結果顯示即便在身心安全都有保障的情況下,男女之間仍然存在明顯的選擇差異。女性多是半推半就(2.1),而大部分男性會選擇與對方發生關係(2.9)。

由此可見,男女之間對待隨意性行爲態度的差異不僅僅是因爲安全和名譽上的顧慮。在完全沒有任何風險的情況下,男女選擇仍然存在巨大差異。

彙集證據

除了以上這些有影響力的實驗,另有數百項研究也認爲,男性確實比女性更向往隨意性關係,性伴侶多多益善,即便是素不相識的陌生人也來者不拒。

在對“性態度”的研究中,幾乎所有研究結論都一致認爲,相比女性,男性對隨意性行爲有更積極開放的態度,擁有更不受約束的“性社交”,對豔遇對象的條件不像女性那般挑剔。女性常對約會對象百般挑剔,男性更多是來者不拒,聊勝於無。

說到更刺激的多人性交——比方說三P,大部分人的性興致並不高。但是有實驗顯示男性並不介意同時與兩位女士共赴雲雨。

(Thompson和Byers實驗對“三P”意願的調查數據,其中FFM對應一龍二鳳,MMF意爲兩王一後。以7分制衡量參與意願,數字越大表示約樂意參與。其中男性對FFM的平均意願達到5.11。圖:Thompson & Byers)

在認知和情感上來說,男人比女人更易產生有關豔遇和很多人一起的性幻想。男性比女性更易察覺異性投來的興趣。在發生419(for one night)之後,相較於女性,男性更少爲自己的行爲感到懊悔。

男性擁有比女性更肆意的性幻想。相比女性,有更多男性報告他們在其一生中性幻想的對象超過1000名異性。

(問:曾幻想與超過1000名異性發生性關係?有32%的男性表示肯定。女性作出肯定回答的比例僅爲8%。圖:Ellis & Symons)

行爲上來看,男性也更樂意花錢尋歡,更享受豔遇以及很多人一起進行性行爲的主題的雜誌和視頻。此外,男性比女性更易有婚外性行爲,對性伴侶缺乏性忠誠。男性比女性更易“推倒”,往往只需很少的語言鋪墊就直奔牀笫。

(“花心啊,你的名字叫男人。”衆多研究一致證明,花心是男人本性。圖:Buss and Schmitt)

男人花心,都是父系社會的鍋?

男女之間性觀念的差異在全世界不同文化中都普遍存在。或許有人認爲父系社會或“性別社會化”是造成這種差異普遍存在的原因。這當然不無道理,不過若以爲這就是唯一的原因那就大錯特錯了。

例如,施密特(D. P. Schmitt)在2015年研究發現,男女性觀念差異最大的地區同時也是兩性最平等的地區(比如父權文化最淡的北歐)。這顯然與前段中的假設有違背。

這是怎麼回事呢?爲何在以兩性平等著稱的斯堪的納維亞,兩性之間的性選擇反而會更大?根據戴維·巴斯(Buss, D.M)和施密特的性策略理論,在豔遇尋歡這件事上,男性總比女性的胃口要大。對男性而言,性伴侶多多益善。而女性在選擇上牀對象時會更挑剔,性別越平等的地區,釋放了自我的女性反而更能理直氣壯地挑三揀四,傾向於寧缺毋濫。於是,問題得解:性解放和性平等的社會釋放男女尋歡的本性,男性來者不拒追求數量,女性相對更挑剔。於是這個社會裡兩性間關於豔遇的態度差異反而比一般社會更大。

任何辯駁都是徒勞的

儘管有這麼多實驗證據,有學者仍然對爲何男性比女性更渴望豔遇感到十分不解。正如總有少數人質疑氣候變化一樣,也有學者試圖用片面的研究推翻早已堆積成山的證據。下文將選擇其中的兩例試做分析。這些研究本意想證明男女之間不存在豔遇態度差異,與其初衷相反,它們恰恰自證其錯。

(有關男人比女人更花心的研究已經積累了如山的鐵證。圖:Mountain of evidence)

2015年,心理學家A.M. Baranowski和H. Hecht通過兩項實驗評估男女兩性對待豔遇的態度。實驗一的第一部分在聚會氛圍中進行,實驗人員接近聚會上的單身青年:“嗨,平時我不會這麼主動的,但你的魅力讓我不能自已。你願意跟我滾牀單嗎?”

在聚會的氛圍下,Baranowski和Hecht成功約到50%的陌生男性(19/38),其中16%還是已有伴侶的……相比之下,只有1名(佔被試女性總數的4%)單身女性同意與獻殷勤的陌生人上牀。

實驗一的第二部分在大學校園內進行,接受陌生人性愛邀請的男女比例分別降到了14%和0%。顯而易見,聚會的玩樂氛圍提升了兩性的開放程度,但無論在哪個環境下,男性比女性更易接受豔遇是無法否認的事實

在實驗二中,Baranowski和Hecht將被試者引入一個“約會教學課程”的場景中。其中有一個過程實驗人員將被試者帶到一個實驗室,向後者展示10名曾在先前向他們示好的人的照片。被試者被告知,她/他可以從照片中選擇一個人作爲交往對象,然後就可以和選中的人到另一個安全私密的實驗環境裡去享受魚水之歡。(實驗在德國進行,即便實驗中兩人發生性關係也不違反當地法律)

本次試驗的結論中寫道“所有的男性被試100%無一例外地同意與至少一名女性約會或進行性行爲。這一比例與女性97%的參與度並無太大不同。”請注意,措辭中用的是“約會或進行性行爲”——這句話將兩件事混爲一談,並非單純比較“同意發生性行爲”的男女人數之比。

一個嚴謹的研究者怎麼會在如此重要的細節上馬虎呢?只看這一籠統的數字,情況可能是1%的男性選擇約會而100%的男性選擇性交(不太可能,但也並非沒有可能),而女性也有可能是97%選擇約會而1%選擇性交。單憑這種“合二爲一”的描述,人們根本發現不了真正有用的東西。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這些報告就這麼出版了。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學者以這項研究爲根據,稱男女豔遇態度存在差異是虛構的錯誤觀念。爲了達到目的,他們常常曲解Baranowski和Hecht的發現,比如Rudman曾引據實驗報告稱“100%的男性和97%的女性同意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爲,這之間沒有統計學差異”。請注意,Rudman稱100%與97%都是對性行爲的選擇。他在這裡犯了致命錯誤。這些數據明明是對與陌生人“約會或性交”的選擇,報告中並未出示單獨有關性行爲的百分比數據。

(“pants on fire”爲英文俚語,意爲徹頭徹尾的謊言。圖:Politifact。)

Baranowski和Hecht其實在2015年報告了實驗二中選擇豔遇的男女被試者人數。相對於女性被試(M = 2.73; SD = 1.87),男性被試選擇更多的性對象(M = 3.57; SD = 1.16),考慮到實驗規模,這已算相當顯著的差異。

所以男女兩性對豔遇的態度差異並沒有因爲這個實驗就不再存在。 Baranowski和Hecht的兩次實驗反而再次證實了這一差異。任何試圖用Baranowski和Hecht實驗結論來反駁上述問題的人,他們要麼沒讀報告原文,要麼不瞭解心理學的基本原則,或者就是盲目異想天開。也有可能三個全佔了。

明星比約普通人刺激多了?

2011年,心理學家康利(T.D. Conley)進行了美國版的“419(for one night)實驗”,不同於前輩們的真人誘惑,康利使用假設的約會請求,其中還別出心裁增加了名人的名字。儘管康利提出的進化心理學角度的解釋多有瑕疵,但她實驗得出的結果卻是非常有趣。

康利發現,面對“完全不瞭解的陌生人”的邀請,男女態度有非常大的差別。74%的男性會考慮接受豔遇,女性接受的比例只有18%。不過若求約者換成好萊塢明星,情況立馬發生了有趣的變化。

康利發現,若將求約者從平凡的陌生人換成名人(比如布拉德·皮特、約翰尼·德普等等),女性被試接受豔遇的程度大幅增加。相比之下,男性顯得看淡名利,安吉麗娜·朱莉詹妮弗·洛佩茲並不比鄰家女孩更能激起他們的慾望。綜合之後,男女對名人邀約的反應差別縮小。不過,這種“名人效應”並不排斥男女在豔遇心理上存在差異,相反,它爲從進化心理學角度解釋這一差異提供了支持。

例如,“名人求約”證明,女性更傾向在短期交往中選擇高顏值好身材的性夥伴,以期獲得對方的優秀基因。作爲明星代表,安吉麗娜·朱莉和布拉德·皮特同樣性感,但根據進化心理學的觀察,高顏值異性對女性的吸引力強於男性。

康利實驗中還測試了22歲的年輕人是否願意接受年長、已婚名人的性愛邀請。結果正如進化心理學家所預期的那樣:20來歲的年輕女性普遍喜歡選擇年長男性作爲自己的短期(性)交往對象,已婚男士在年輕女孩眼中具有別樣魅力。根據進化心理學的性策略理論,沒有誰能比布拉德·皮特和約翰尼·德普這種(性感、年長10歲、已婚)更能滿足女性對完美伴侶的期待。

康利的實驗看似得出了男女平等的豔遇選擇,其實是經過特殊設計的結果。實際上,綜合其它女性心理學的研究,接近排卵期的女性或者夫妻關係不佳的女性會更容易選擇與名人發生性行爲。在這樣的情況下,女性和男性對待豔遇的態度差異有可能會進一步縮小。因此,康利的實驗同樣不能用來反駁男女豔遇心理學差異這一事實。

此外,進化心理學家還認爲女性可能比男人更精於豔遇這類短期性行爲,只不過與男性來者不拒的濫交相比,女性更看重性交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