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突被「落跑8年妻」求償100萬 真相曝光臉垮了

一名男子突被8年沒聯絡妻子控告,感到相當錯愕。(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男子小張化名)與妻子小劉(化名)新婚後產下一子,但妻子婚後卻因爲公婆以及孩子托育問題離家,這一消失就達8年之久,小張以爲婚姻已走到盡頭,便與新歡育有一子,不料小劉又突然現身,控告小張侵害配偶權。高雄地院日前審結,認2人仍有婚姻關係,因此小張與其新歡須共同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劉主張與小張自2007年結婚至今,婚姻關係仍存續,但小張卻於2018年5月前往香港小三發生性關係一次,兩人又於同月底再次於臺灣發生性關係一次,甚至懷孕誕下一子;小劉控訴,此行爲已造成她精神偌大的痛苦,向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張聲稱,他承認有與小三發生兩次性關係,但是小劉自2012年9月誕下一子後,就因公婆問題與新生兒照顧問題屢次發生爭執,最後小劉堅持將小孩帶回孃家照顧,兩人關係漸行漸遠,也從2013年3月開始完全無連絡,至今已逾8年的時間,兩人早已沒有婚姻的信賴與回覆的可能。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小張與小三均不爭執發生性關係兩次的部分,而此事足以動搖配偶間的幸福與情感歸屬,已嚴重侵害了小劉的配偶權,縱使小劉已與小張分居多年,但仍不影響其侵害配偶權的認定,因此不採信小張的說法,於4月23日判小張與小三須共同賠償小劉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