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賊案收押簡志霖等人 宏達電:違反操守,必毋枉毋縱

記者洪聖壹臺北報導

宏達電今年 8 月,對設計副總簡志霖、處長吳建宏工程師黃弘毅提出告訴,指出三人泄露內部資料與勾結業者謊報設計費用,並有串證逃亡之虞。臺北地檢署於 8 月 31 日下午裁定簡志霖,吳建宏 2 人羈押禁見。對此,宏達電稍早發表聲明迴應,針對內部規範,如有任何違反情形,必定毋枉毋縱。

臺北地檢署指出,宏達電公司今年 8 月,指控研發部門副總簡志霖、設計部處長吳建宏及首席設計師黃弘毅等人,涉嫌虛報設計費近新臺幣 1,000 萬元,以及向大陸廠商泄漏公司內部機密。簡志霖還計劃帶走吳建宏、黃弘毅等人,準備自行創業,在臺灣、大陸籌設新公司,並攜帶宏達電內部資料與大陸當地手機廠商、政府洽談合作

爲此,臺北檢調單位受理案件後,發現他們曾帶商業機密到大陸公開簡報,即使簡志霖及吳建宏聲稱「不是機密」,但爲求慎重起見,已經於 8 月 31 日下午將兩人以涉違反證交法營業秘密法,有串證及逃亡之虞,來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他涉案人,則以 10 萬元至 30 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對此,宏達電錶示,公司有足夠的人才儲備及適當的管理架構營運發展不會因個別人員的離職而受到影響,下半年產品仍按原計劃進行。而針對簡志霖等人,宏達電則迴應,「本公司向來注重員工道德與廉潔操守,亦重視公司創意、智慧財產以及公司機密的保護。如有任何違反情形,必定毋枉毋縱。因本案目前已進入檢調偵辦,基於偵查不公開,不便進一步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