孃家欠債 越女瞞夫幫傭慘遭惡男軟禁性侵

張姓越籍新住民嫁來臺灣多年,4年前獲悉孃家欠下60萬臺幣,需錢孔急張夫愛妻心切,擔憂受騙不願她外出工作張婦仍在友人介紹下獲悉廖姓商人可提供10萬薪資,瞞着丈夫前往幫傭,沒想到卻被帶進飯店性侵得逞,縱慾5天后還把她送回越南桃園地院通姦、和誘罪判刑8月。

張姓越籍人妻2013年8月底得知母親欠下近60萬元債款,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但丈夫覺得她單純,深怕她受騙,不願她外出幫傭還債。張婦在陳姓房東居中牽線下,獲悉廖姓商人需要傭人,瞞着丈夫前往。

沒想到廖男卻覬覦張婦美貌,帶她到中壢一間飯店,當晚趁她洗澡時脫光鑽進棉被等候,張婦適逢生理期,躲過一晚,仍遭廖男鹹豬手摸遍全身隔天廖男恫嚇她:「你已經跟我在飯店睡了一晚,也回不去了!」換掉張婦手機、禁止她與丈夫連絡,並帶回家關進有密碼鎖房間,當晚稱「我忍不住了」,張婦擔心害怕仍遭「硬上」。

廖男事後帶着張婦匯款3000元美金回越南老家,隨即帶往旅館縱慾5天,直到發現張夫報警、快要找上門,他連忙安排張婦返回越南,張婦事後在丈夫陪同下驗傷報警提告。

張婦泣訴一開始考量廖男是她未來老闆,自己又生理期沒多想,竟慘遭性侵。廖男則辯稱不知張婦已婚,否認有發生性關係,借錢是要幫她,卻被陳姓房東搓破謊言,桃園地院依通姦、和誘等罪,合併判處8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