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欠債未成年少女性交易 老闆夫婦抽傭還苛扣薪資

張男透過LINE與17歲少女果凍」做交易。(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張姓男子黃姓女子人爲夫妻,透過Line媒介17歲少女「果凍」與男客性交易,遭警方破獲。警方查出,少女每次交易代價2小時3000元,但張男及黃女事後抽成高達2000元還惡意摳扣少女薪資高雄分院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2人2年、罰金6萬元,其中黃女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客2018年12月在臉書單身交友社團看到訊息,透過LINE與暱稱「果凍」的少女聯繫雙方約定以3000元性交易。張男及黃女隨即安排李姓馬伕(遭判1年6月、併科罰金5 萬元、緩刑3年確定)載果凍前往應召,事後遭警方盤查破獲。

警方查出,張男及黃女在網路上四處冒用「果凍」的名義與男客聯繫,每次性交易代價爲1小時2000 元、2小時3000元,張男及黃女各抽傭1000、2000元。但「果凍」卻向警方訴苦,表示老闆老闆娘怕她亂花錢,每天只給她500元至2500元,還被扣薪水工作期間都沒有拿到薪水。

一審法官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張男、黃女均3年6月、併科罰金8萬元、可易服勞役

二審法官痛批,張男及黃女2人媒介剛滿17歲的少女爲進行有對價的性剝削行爲,毫不足取。但衡量張男及黃女2人並非用毒品控制少女,事後也坦承其犯行且與果凍及其母和解,2人也育有一名未滿2歲的男嬰,最後改判張男2年、併科罰金6萬元可易服勞役;黃女2年、併科罰金6萬元、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