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睡旁邊偷上!渣男誘拐國一女同居 逼當「泄慾工具」2天

吳男誘拐小美跟他到高雄女友同居。(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就讀國一的女子小美(化名),後誘引對方離家與他和女友同居,並在同居期間硬上對方得逞。臺東地院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吳男7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2008年3月透過網路聊天室結識小美,爲了與對方發生關係,他誘引對方離家出走與其同居;吳男同年3月6日帶着女友搭火車嘉義,接走小美后回到高雄同居。

同年7日晚上,吳男在女友旁,不顧小美抵抗、說「不要這樣」,硬上對方得逞,並於隔天再次違反意願性侵,滿足自己的性慾2天,直到9日小美才逃離。

▲即使女友睡旁邊,吳男照樣性侵小美得逞。(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資料照)

吳男到案後坦承,他有與小美髮生關係,但事前有詢問過對方,她沒有表示不同意,且他不知道小美沒有滿14歲。吳男女友則說,她當下也在旁邊,有感覺男友和小美在嘿咻,但她沒有去看,也沒有聽到小美呼救,因此不知道對方是否有拒絕。

小美指控,她到高雄後,和吳男及吳男女友稅同張牀上,當晚就被對方性侵,因擔心吵醒吳男女友,纔不敢大力掙扎,且吳的力氣很大,她根本反抗不了;她也說,網路聊天時就有告知自己快滿14歲,且被性侵2次反抗無效後,她也因習慣被吳男硬上,便沒在反抗。

法官表示,吳男利用交友軟體引誘不知世事少女同居,還不顧小美人發展內心感受,性侵對方滿足性慾,且否認犯行沒有面對司法反省改正的心態,但他有當庭致歉,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吳男7年2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