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中壢警扣押9小時 律師痛批:違法盤查又妨害自由

一名女子控訴遭到警方粗暴盤查,質疑執法不符合比例原則。(中壢分局提供/邱立雅桃園傳真)

一名擔任非洲老師詹姓女子22日上午自中壢火車站步出時,遭到警察以「行跡可疑」攔檢,她認爲原因不明拒絕,卻因妨害公務而被帶回警局扣押9小時。對此,律師葉鈞指出,詹姓女子明顯不符合被盤查的構成要件,警方卻違法盤查,甚至妨害自由。

據瞭解,詹姓女子23日凌晨於個人書上寫下「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1884字長文,還原過去9小時所經歷的一切。詹女說,22日上午她自臺中乘坐火車至中壢火車站下車,在前往排練室的過程中遭到警方盤查,隨後因她拒絕而強行被警方上銬帶回並在拘留室中待了9小時,直至當日晚間6時,檢方認爲她並無罪嫌,詹女才獲釋,重獲自由。

對此,中壢分局則反擊,該處近來列爲治安要點、加強巡邏地區。當時員警騎乘警用機車,穿着制服巡邏,發現陌生臉孔,以委婉的態度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查證身分民衆只需配合提供資料,不要1分鐘即可完成,該名女子卻要警方陪同到其工作場所,顯不合常理。中壢分局強調,在查證的過程中,該名女子不但不配合,還以言詞辱罵執勤員警「蠢」,經多次勸導無效後,才依妨害公務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律師葉鈞指出,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縱使爲執法人員,也不能無故盤查;葉鈞說明,此次警方的盤查並不合理,詹女拒絕並無不妥,痛批警察不僅先違法盤查,隨後又違反比例原則,強行扣押民衆9小時,已經妨害自由。

至於中壢分局所言「該處列爲治安要點,才加強巡邏」,葉鈞則不以爲然,直指每個地方都在上演治安事件,難道所有民衆都該無故被懷疑並且接受警方進行身分盤查?葉鈞說,「那民衆人權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