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女兒20年 她年老回頭「月討1萬」敗訴 結局讓人傻眼

母親拋棄女兒20多年,如今討要扶養費,律師說該母親即便敗訴,政府仍須協助安置,安置費用會透過行政執行向家屬討要,最後仍是由女兒花錢扶養。(示意圖/shutterstock)

先前有網友稱自己的母親拋棄她20多年後,突然出現討要每月1萬扶養費,社會局後來安置母親,竟向女兒討費用;律師林智羣說,該母親即便敗訴,政府仍須協助安置,安置費用會透過行政執行向家屬討要,最後仍由女兒花錢扶養,結果讓網友傻眼;有網友則建議收到行政處分時可訴願,做其他救濟程序。

臉書「匿名公社」先前有網友抱怨她出生7個月就被母親拋棄,如今長大後母親卻要求她每個月給生活費1萬元,在隔5個月社會局來函稱要向她收安置費,她怒嗆母親「早死早超生」;律師林智羣在臉書發表看法,該母親找法扶律師,應該是抱持試試看的心態,即便敗訴也仍持「女兒拒絕扶養」證明,把「全戶財產」扣除女兒,如此就能申請低收入戶或其他社會福利。

母親拋棄女兒20多年,如今討要扶養費,律師說該母親即便敗訴,政府仍須協助安置,安置費用會透過行政執行向家屬討要,最後仍是由女兒花錢扶養。(翻攝自臉書「匿名公社」)

此外,林智羣說,即便該母親敗訴、無人扶養,政府仍必須將其送到安養院,社會局先墊付費用後,就會依老人福利法向女兒討要費用,若討不到錢,就會採取行政執行,而非打官司,如此就會強制從「老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的帳戶扣錢,最後仍是由該名女兒出錢扶養母親。

其他網友留言「難道只能當還上輩子的債嗎?出身在這樣的家庭真的可憐」、「很悲傷的故事」、「一直以爲打贏官司,小孩就不用付了,原來還能強制執行」、「當事人收到行政處分時時可訴願、行政訴訟等」、「這個問題之前研究的時候,完全免責是可以處理,但部分扶養義務就會很麻煩」、「也就是扶養的義務是無法拋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