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身爲警察與警眷難道是一種罪過?

臺北大運已順利落幕,但依舊有許多細節受到關注。(示意圖/記者徐斌慎攝)

文/陳文智太太警眷

我是陳文智的太太,外子從事警職近 31 年,一向以「民衆平安,愛護警察」爲本,凡事以身作則,愛護基層同仁,破獲無數案件,績效優異,任勞任怨,深獲地方民衆及員警讚賞。但最近部分媒體報導他「高階督察遭控賴帳」及「世大運不聽署長指揮而把署長和局長搞下臺」等不實報導,嚴重傷害他的名譽,身爲警察與警眷難道是一種罪過嗎?還要承受這些污衊和糟蹋嗎?

外子從小在雲林縣北港鎮鄉下長大,父母親在他上國中 3 年級至萬華梧州街做小吃生意,他有 1 位雙胞胎弟弟,高中時北遷 到臺北讀書,2 人很孝順,下課後皆幫父母親工作。後來 1 位從警,另 1 位從醫,下班後仍幫忙父母親擺攤子洗碗盤民國 87 年 4 月 8 日自由時報全國版報導此感人故事,而臺視「天天開心」 節目亦將此勵志故事編成戲劇題材演出,正面能量感動無數民衆。

外子於民國 77 年 7 月警大優異成績畢業分發至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服務,從基層幹部慢慢爬升,獲得同仁及長官照顧,一路 走來還算順遂。民國 87 年間他擔任敦南所長親自帶班查獲當時全國矚目的診所大盜,獲記 1 次記 2 大功獎勵,當時內政部長率警政署長及全國醫師公會理事長至敦南所頒發 60 萬元獎金

88 年考上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90 年法學碩士畢業;金山分局服務期間查賄績效特優,他本來可以獲得 1 次記 2 大功的獎勵(可領獎金 10 多萬元),但他堅決把此獎勵禮讓給承辦人查隊鍾小隊長,讓很多同仁覺得不可思議。在保大擔任大隊長期間爲了解保大路檢績效爲何比分局好,經常穿防彈衣與同仁共同路檢,並當場查獲毒品績效。

在萬華分局服務期間想出很多有效整頓西門及艋舺商圈市容問題的具體做法,執行成效良好,獲得民衆高度肯定,而且當時有市議員率里長、理事長及地方仕紳等人帶領「舞獅團」至分局感謝警察用心及辛勞;自行規劃西門徒步區做犯罪宣導嘉年華遊行活動,邀請開南商工樂儀隊參加,爲了配合樂儀隊演出,自己苦練操槍,終於在當天漂亮演出,影片點閱率獲得百萬人次,發揮犯罪宣導最大的效果。

外子待人以「誠」,奉公守法,專心工作,重視團隊紀律與榮譽,把同仁當成自己家人,歷任田中、金山、北投、大同與萬華等分局長,受到同仁及民衆支持與愛戴,工作雖忙,但樂在其中。直到 106 年 8 月 19 日執行世大運開幕勤務,情況有所變化,因爲一些並非跑萬華分局的媒體記者,未查證真實狀況,每日一爆:說外子世大運因放飯、把柵欄拉開給民衆進入、不服從 署長指揮...等不實報導,再加上當日 2 次陳抗衝突點(小巨蛋旁及奉命越區至復興北路盤查陳抗遊覽車)都由他處理,媒體鏡頭很多他的畫面,所以大家誤認爲系他處理不當引起。其實世大運他獲得記功 1 次獎勵,他調動系自行寫報告調任警正職務(原警監),詳如獎勵令及人事令,並非外面所傳不聽署長指揮而被拔官等情事。

世大運維安工作柯市長表示非常成功,雖然反年改羣衆 1 千多人打游擊戰陳抗,但警方全力排除,小英總統順利進入會場, 選手進場雖因陳抗羣衆干擾造成短暫停頓,經萬華分局嚴正執法迅速排除陳抗羣衆後選手繼續出場,期間未有任何選手受傷(但有 1 名員警因阻擋羣衆進入而受傷,感謝總統府翌日還派吳秘書長代表總統來萬華分局慰問),執委會迅速變更選手出場順序儀程,並表示開幕大會整體效果更感人,所以世大運維安雖有小缺失,但整體而言是很成功的。

此事件後,106 年 11 月 6 日外子自願降調至警政署擔任科長,因科長升遷排名第 2 名,所以在 107 年 7 月 16 日調升警監督察兼靖紀組長,感謝陳署長及楊主任提拔,在此期間他每日早出晚歸,聽說查獲很多大型職業賭場、賭博電動玩具店及大型跨 國應召站等,獲得署長肯定,年終加發他個人獎勵金 5000 元,讓他感動萬分,滿滿的榮譽感!

最近週刊報導「高階督察遭控賴帳」一事,已經嚴重妨害我 們全家聲譽,已於 4 月 10 日即刻委任律師提起法律訴訟。「名譽」是外子第二性命,週刊報導內容皆非事實,澄清內容於 4 月 11 日發聲明給大家,相關事證資料亦主動提供給政風、督察等 單位備查。裝潢老闆陳○唐於週刊刊登前 2 天即主動打電話告知外子說他離職員工楊○騰(綽號小楊)爲了拿獎金而向週刊爆料,與他無關(但查證小楊並不承認)。另得知報導此篇文章記者羣撰寫此篇報導後即離職,改至其他公司高就,真是太奇怪了!

此次爆料皆不實杜撰,且皆針對醜化外子形象而來,刀刀見骨着墨甚深,週刊刊出當(4/10)日10 時(爲趕午間新聞播出)又找蒙面人在我家住處附近召開記者會,有 10 多家媒體準時到達(發生重大刑案無法找那麼多媒體到北投),蒙面人說外子要追殺他們,但又舉不出事例,然後把媒體帶到我社區拍照,整個污衊過程絕對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這是有計劃毀滅外子的行動。外子從未與裝潢公司發生任何糾紛或口角,裝潢都由我負責,是否有可能爲 5 萬元驗收款而找媒體做如此不實污衊報導?是否因他的工作職責取締太多特種行業場所才引來此風波?還是因爲他是「警察」就要被人如此糟蹋?真叫人無法理解啊?

感謝長官把外子調離靖紀組長位子,改調防治組擔任專門委員,希望外子可以減少樹立敵人機會,平安工作。裝潢公司系同事介紹,於 107 年 7 月委由唐 O 盛裝潢建設公司來負責,因爲信任對方,所以未去比價,但中途被裝潢公司告知要補追加 100 多萬元,我真的嚇一大跳,拿他們設計圖給其他公司估價,全部金額僅需該公司約二分之一價格,由此可見因價 錢超出行情太多,雙方於 107 年 11 月 13 日重新研議除木作和油漆繼續由該公司施作外,其餘工程我們自行另外找公司再施作,且獲得負責人陳○唐同意。

所有裝潢由我監工負責,外子不過問,因他上班無法外出簽約,陳 O 唐表示可前往外子上班地點洽談,經雙方同意在不影響公務前提下,於該(13)日中午借用他辦 公室旁的會客室洽談後續事宜,整個洽談過程外子繼續處理公務,沒有介入其中,偶有至會客室瞭解討論情形,雙方停留時間約從 10 時 30 分至 13 時 10 分,會談過程整體而言順利和諧。但卻被媒體寫成「好大的官威,他把廠商叫進警政署施壓砍價」, 陳○唐目前是警友會會員,時常到警察機關,如今媒體卻寫成業者到警政署令他們「忐忑不安」,不知是何邏輯?外子也因此被以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爲被記申誡 2 次處分。

外子是位一碗滷肉飯和一碗湯即可溫飽的鄉下孩子,生活非常簡樸,1 雙球鞋穿 10 年還捨不得丟,待人和善且親近民衆,這次被媒體影射爲奢侈浪費(如:雜誌 2 個馬桶照片是因不需要那麼多衛浴設備而拆下來,卻被寫成換 3 個馬桶花 66 萬元,真是莫名其妙)及欺壓民衆的高階督察,認識他的人都知道「絕對 不可能」。

身爲警察與警眷難道是一種罪過?必須任由他人誣衊還要默默承受嗎?試問以後警眷買東西都不可殺價否則就是假借警察職務來欺負民衆嗎?我再次重申:他是 1 位認真工作,愛護警察團體的人!請不要再把世大運責任完全加在他身上,他一位小小的分局長怎會不聽從署長指揮?他愛惜羽毛,待人謙卑有禮,怎可能強迫裝潢業者來辦公室喬價錢?在此也希望媒體朋友應該據實報導而且避免這些莫須有的指控,不要讓「假新聞」來傷害認真做事的人。一切相關法律救濟已進行中,我期待讓他平靜工作,將來有機會再繼續爲民衆服務。

一件我與裝潢公司發生的民事糾紛,因外子身分是警察,就要被扭曲污衊成這樣,並給警政署長官帶來莫大困擾,我內心難掩激動,本來請外子辦理退休,但後來卻發現他從事警察工作近 31 年,大部分時間在外勤工作,很少時間陪家人,雖被媒體號稱「高階督察」(比照少將),現在一旦辦退,所領退休金額竟然不如服務年資一樣的士官長,所以身爲警察和警眷真是很偉大!認真做事、犧牲奉獻是應該的,其他有關警察人權與福利就免談了!我是一名平凡的警眷,謝謝您們分享此文章。

●作者陳文智太太,警眷。此文爲讀者投稿。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