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學生實習 南昌理工學院人文教育學院老師被免職

南昌理工學院網站10月14日消息,該學院13日發出《關於對張林強同志違紀處理的決定》稱,經學校覈實人文教育學院張林強同志在組織學生實習工作中強制學生實習,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違反了《南昌理工學院輔導員班主任)工作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相關規定,侵犯了學生的合法權益,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張林強同志處理如下:

1. 責令本人做出深刻檢查

2. 免去人文教育學院院長助理職務

3. 取消2020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4. 撤銷現所有帶班班級,取消其帶班資格;

5. 扣發全年考覈工資

南昌理工學院在上述決定中表示,希望學校其他人員引以爲戒,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

此前,10月9日,南昌理工學院發出《關於嚴禁任何部門個人組織強制實習的通知》稱,畢業生實習是學校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必要環節,多年來學校始終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廳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依法依規開展。爲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學校畢業生實習工作的管理服務,現就學校畢業生實習工作相關要求進一步明確如下:

所有畢業生實習均應按照學生自願的原則,採取統籌自願實習和自主實習相結合的方式,任何二級院系和個人不得強制、變相強制學生前往指定實習單位實習和強制簽訂實習相關協議書。二級學院應提供實習單位名單供學生自主選擇並允許學生自主安排實習單位,不得將學生對實習單位的選擇與畢業證掛鉤,鼓勵學生自主尋找高質量實習單位。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將對相關二級院系或部門黨、政主要負責人進行問責,取消所在單位當年所有的評優評先資格;分管領導和就業科長做出書面檢查;所涉畢業班輔導員調離現崗重新參加學習,學習合格後再予安排工作崗位;直接當事組織人員予以停職。如情節嚴重證據明確,對主要組織參與和直接 參與、分管的相關人員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