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殺遊民詐保 民宿老闆輕判14年

13年前「老董的家」民宿負責人憲章(前右起),囚禁遊民殺害詐保案經刑事局查獲,將他和共犯女友連上瑩楊明璋宋進財移送法辦。(本報資料照片

13年前經營淡水民宿「老董的家」的李憲璋,安排女友連鈺湘與遊民假結婚後,將對方帶往大陸旅遊再推入山谷致死詐領保險金;案經最高法院審理,認定依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及刑事妥速審判法,李男連女可兩次減刑,依殺人罪判刑14年、8年並無不當,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本案原有4名被告,審理中2人因病死亡,只剩李憲璋,原名連上瑩的連鈺湘,案發後李、連關押至今。這件震驚社會的囚殺遊民案,導因49歲的李憲璋債臺高築無力還債,從2005年6月起,透過綽號「楊志成」的男子,在當時的臺北縣市桃園縣車站公園,將遊民騙到「老董的家」等處地點囚禁看管。

李拿遊民證件銀行開戶、申請信用卡,並虛設公司讓遊民擔任負責人,製作不實薪資資料、銀行存摺等,累積遊民信用,讓銀行誤以爲遊民「有償能力假象,再向銀行貸款並私吞款項,3年內貸得款項高達1億多元。

李還安排遊民樑幹昌與女友假結婚,並安排樑與楊明璋、宋進財等人到大陸黃山旅遊,行前爲樑投保5000萬平安險,將連女列爲受益人旅行中,楊趁大霧誘騙樑到山崖邊的欄杆拍照,示意宋把風將樑下山死亡,回臺後拿大陸官方死亡證明書,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被樑父察覺有異報警,李憲璋才未得逞。

一審將李判處無期徒刑後,纏訟多年,直到高院更二審將李男殺人罪判刑14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李憲璋另犯2個僞造文書罪,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