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化無障礙設施「合法但不合用」 監院糾正營建署

臺灣於2018年邁入高齡社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臺灣在2018年65歲以上人口總人口比率超越14%,正式由「高齡化社會」轉爲「高齡社會」,推估將於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針對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及督導障礙環境進行調查,但成效未彰,且未恪遵建築技術規則規定核有違失,監察院在16日通過糾正對內政部營建署之糾正案。

王幼玲、趙永清表示,營建署自93年起即逐年辦理「公共建築物無障礙生活環境業務督導」,惟迄今針對全國22個縣市公共建築物各使用類組列管家數、查覈家數、合格家數、不合格家數等資料,均未調查統計,營建署爲無障礙環境的總體規劃、推動與監督,難辭其咎。

王幼玲、趙永清指出,我國於106年辦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下稱CRPD) 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第32點指出,現行無障礙立法及執行措施僅爲臨時性質,未妥善解決社區普遍缺乏無障礙環境的問題,使身心障礙者感覺處處有障礙;營建署應重新檢視現有「合法但不合用」的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王幼玲、趙永清也指出,調查期間曾無預警勘查臺北市補習班旅館餐廳落實無障礙情形,發現臺南市有93%餐廳無障礙不合格,爲全國最高,次爲彰化縣85%,苗栗縣80%,臺北市57%,基隆市56%。

此外,旅館無障礙的不合格率,臺南市、新竹縣、苗栗縣、嘉義縣的不合格率皆高達9成,臺北市、新北市也有近乎一半的旅館未符合無障礙規定,觀光大縣花蓮不及格率則有73%。

王幼玲、趙永清表示,臺灣在2026年就要邁入超高齡社會,每5位有一位是超過65歲的長者,就餐廳及旅館無障礙設施查覈不及格比率過高的情況,對輪椅使用者及行動不便的長者造成生活及活動的障礙,各縣市政府首長應該要特別重視,全力輔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