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達掏空案逾追訴時效 前博達財務長謝世芳獲免訴

謝世芳涉尚達掏空案遭通緝,但因追訴時效已過,獲判免訴。(圖/調查局提供)

博達財務長謝世芳,自12多年前檢調偵辦博達掏空案後人間蒸發遭通緝迄今,士林地院去年以追訴權時效完成,將謝世芳涉及博達案部分判決免訴,至於謝世芳另涉尚達積體電路公司掏空6億元案遭臺北地院通緝,北院亦以全案已逾追訴權時效,日前判決謝免訴。

北檢指控,前博達負責人葉素菲2000年成立尚達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後,與時任尚達副總的謝世芳多人利用數家紙上公司假出貨給尚達,涉嫌挪用尚達3億餘元,把錢用來應付博達與其他子公司交易貨款

另葉素菲涉嫌製作不實證明,用尚達價值3.6億的砷化鎵晶圓代工廠房的土地機器設備,向銀行超貸5億餘元,還指示下屬虛增營業額美化帳面,北檢2005年11月依違反商會法等罪起訴葉、謝等人。

由於謝世芳另涉博達案,人間蒸發,遭士林地院通緝,北院審理尚達案,則從2006年9月5日對謝世芳發佈通緝,由於謝的追訴權時效已在去年12月15日完成,因此北院日前判決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