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上旅館遭惡男逼玩4P 同行男「被迫硬上」獲判無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李組長眉頭一皺,覺得案情並不單純?彰化縣一名蕭姓男子、兩名友人以及一名17歲少女相約外出,併到一間汽車旅館休息;不料少女先去洗澡時蕭男竟按耐不住慾火強行性侵少女還要另兩名男子加入4P,結果3人都被少女的父親告上法院

女性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圖/取自網路)

判決書指出,蕭男和同行的張男、李姓少年爲朋友關係,101年6月5日凌晨,3人邀約一名17歲少女外出,接着前往永靖鄉一家汽車旅館休息。進入旅館後,少女先去洗澡,這時蕭男已經按捺不住,闖門並性侵對方;等少女出來後,蕭男又慫恿同行的兩男並說:「要玩大家一起來玩,纔會爽!」並預謀下一步的行動

據瞭解,蕭男性侵少女時,對方一再反抗,並頻頻向張男呼救,但張男畏懼蕭男權勢,只好脫下褲子,並詢問「要不要我跟妳父親說這件事?」少女同意後,兩人隨即發生性行爲

4P結束隔天,張男依約向少女父親坦承犯行,少女父親震怒報警,這起離譜事件才浮上臺面。根據檢警說法,蕭男連續3次性侵少女,其他兩男各有1次。少女則說,她對張男有淡淡愛意,如果張男要強制性交,她大可以把對方推開,但自己並沒有這麼做。法官據此認爲,張男並未違背少女的意願故判他無罪,蕭男被判處7年徒刑,同行的李少則被少年法庭判刑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