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獸夫大吃母女丼 少婦一怒 棺材鐵錘殺夫 馬英九也嘆

1993年,年僅22歲的鄧如雯(右)殺夫,背後隱藏的卻是遭性產子長達7年的家庭暴力。(中時資料王興田攝)

「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講的是夫妻緣分。然而這個緣分,並非總是善緣,甚至還會是糾纏不清的孽緣。究竟是什麼樣的緣分與仇恨,讓一個才20歲出頭的年輕少婦,用鐵錘水果刀終結丈夫性命,而犯下殺夫大罪的她,竟獲得衆多同情聲援,替她向時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求情?

1993年10月27日,板橋一名22歲的少婦,趁丈夫熟睡,先用鐵錘重擊頭部,接着用水果刀狠刺,白刀子進、紅刀子出,丈夫因失血過多而慘死。這名少婦叫做鄧如雯。究竟是怎樣的深仇大恨,讓正值花樣年華的少婦,狠心殺夫?

原來,鄧如雯的丈夫林阿棋,不但是她丈夫、兒子的爸爸,更是強暴她的惡狼。大鄧如雯20多歲的林阿棋,是家中幺子,在地方上逞兇鬥狠,曾被列入流氓名單而管訓二年。之後在家人勸告下經營葬儀社

1994年8月,鄧如雯挽着父母親的手走出法院,對關心她的大衆致謝。(中時資料照 吳方明攝)

而鄧如雯的母親經營檳榔攤,林阿棋是常客,性侵鄧母長達1年,並將鄧家視爲禁臠,動輒暴力威脅,毆打鄧父、拿硫酸潑灑鄧母,造成鄧母右眼失明住院。就在鄧母住院期間,林阿棋將狼爪伸向年僅15歲、就讀國三的鄧如雯,悲慘的是,鄧如雯不但遭性侵、更因此懷孕。

民風保守的年代,加上林阿棋暴力威脅,鄧如雯不得不嫁給這個性侵她的男人。嫁了之後苦難終結?當然不是。這個因暴力而展開的婚姻,依舊是持續的暴力、毆打、威脅與揮之不去的恐懼。

1994年1月,鄧如雯殺夫獲得來自社會各界的聲援,在她還押時派代表予以精神安慰。(中時資料照 張家榮攝)

這樣的生活持續7年,直到林阿棋竟然企圖染指鄧如雯的妹妹,她終於再也忍不下去,用林阿棋釘棺材的鐵錘狠狠重擊、森白刀子深深插入,終於,她的世界瞬間安靜

「我一時衝動,殺死丈夫我也很後悔,但我只希望法官從輕量刑,讓我能早日返家照顧小孩。」、「你知道嗎?丈夫被感訓的日子,反而是我最快樂的時光」,鄧如雯自首後的自白,多麼令人心痛

1994年2月26日,鄧如雯殺夫案婦女團體民進黨籍立委葉菊蘭、國代蔡明華吳清桂等人率隊下,向法務部長馬英九陳情。(中時資料照 王興田攝)

板橋地方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處鄧如雯5年6個月處有期徒刑。但婦女團體包括晚晴婦女協會、婦女新知協會、民進黨婦展會,聯合起來上訴,並要求比照美國羅瑞娜(Lorena Bobbitt)閹夫案,讓鄧如雯接受精神鑑定,還向時任法務部長的馬英九陳情。

二審法院終於允許鄧如雯接受鑑定,三軍總醫院精神科出具鑑定證明,鄧如雯在案發時精神極度耗弱,並處於短暫而似失智性低度偏差化行爲,縱使鄧如雯案在殺夫後能清楚陳述案件細節,依舊符合精神耗弱的條件,法院最終改判有期徒刑3年。鄧如雯服刑1年半後表現良好,假釋出獄,隱姓埋名帶着2個兒子遠走高飛。

從此,這世上再沒了「鄧如雯」這個人,但更重要的是,《家庭暴力防治法》卻應運而生。1998年5月28日,立法院完成三讀,1999年6月24日總統公施行,臺灣正式成爲亞洲第一個實行家暴法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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