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陽臺巨無霸 北市議員促佔比設限

臺北明倫社會住宅8坪陽臺惹議,議員徐巧芯發現還有3處社宅也有「巨無霸陽臺」。圖爲明倫社宅。(臺北市政府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臺北市明倫社宅8坪大陽臺遭質疑不符住戶使用,還增加租金負擔,議員徐巧芯發現,不只明倫,還有3處社宅都有「巨無霸陽臺」,她要求社宅附屬建物佔社宅每戶比例要有上限。北市都發局對此迴應,初步研擬未來社宅陽臺面積不超過2.5坪,房型愈小陽臺就愈小,市長柯文哲也允諾檢討。

網友諷 可再隔一間房

明倫社宅推出3房型月租高達4萬元引發爭議,又被發現有8坪超大陽臺,網友嘲諷可以再隔出1間房間,都發局長黃景茂承諾會修訂SOP,規定社宅附屬建物有佔比上限。

徐巧芯調閱資料發現,除明倫外竟還有3處社宅有巨無霸陽臺,以「附屬建物/(附屬建物加上室內面積)」計算陽臺佔社宅比例,3處5案包括內湖瑞光社宅2房型陽臺7.54坪佔28%;文山興隆社宅住宅A區2房型陽臺6.95坪佔28.9%、興隆社宅E區3房型陽臺10.87坪佔33%;中山培英社宅2房陽臺9.39坪佔37%、培英社宅3房型9.63坪佔33.9%。

她指出,從數據可見部分陽臺佔比相當高,這麼大的陽臺或露臺恐怕不適合社宅,等於擠壓到室內坪數空間,租金也要計入,確實有必要調整

佔比高 壓縮室內坪數

對此,柯文哲昨迴應,最近正在檢討社宅設計準則,以前沒規定纔會出現大陽臺,「我們是蓋社宅不是豪宅,我們會檢討。」

都發局住宅工程科長魏國忠補充說明,以往社宅沒有限制陽臺大小,全由建築師規畫興建,初步研擬限制未來社宅陽臺面積不超過2.5坪,房型愈小陽臺就愈小,他也提及會考量正在施工的社宅是否可修改,但已動工的社宅就無法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