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看不見的自治──未酬邦國中興之38(朱偉嶽)

笨港文化會館展出笨港老舊照片展, 許多北港的耆老到場回憶過去的生活點滴。(郭良傑攝)

臺灣出了這些死磕不息的抗日英雄,日寇們哪能心膽俱裂。因此代之以武力鎮壓而來的,乃是懷柔政策,以加緊建設臺灣爲日寇的南進基地。日寇在清朝臺灣巡撫劉銘傳等已有的水利建設及鐵路基礎上,加強水利及交通等建設,其次就以土地或特許等條件籠絡臺人,因之造就了許多豪強家族,以穩固日本在臺灣的統治。

故當民34年(1945)國民政府光復臺灣的時候,臺灣的公共建設如交通、農田水利,甚至包含城市規畫、戶籍制度、教育的校區分割等,都比大陸許多地方好些。但臺灣同時存在不少大家族、大地主,這是一份不短的名單。也就是說,在日本人以懷柔爲名的治理下,臺灣變成一個較畸形的社會,土地兼併現象相當嚴重,導致大量地權集中在少數人手裡。

據臺灣日總督府1940年的統計,全臺農民總戶數約43萬戶,總人數297萬餘人(平均每戶6.9人)。其中自耕農約14萬戶,計93萬人(平均每戶6.6人,佔總人數27.6%),半佃農約13萬4千戶,計94萬人(平均每戶7人,佔總人數31.6%)。佃農約15萬4千戶,計105萬人(平均每戶7人,佔總人數35.4%)。以上各農戶耕地未滿一甲的有280000戶佔總戶數65%(一甲約相當於0.97公頃,一公頃爲15畝,一甲約14.5畝),這65%的百分數,正大約是當時全臺爲半佃農和佃農總數之和;而50至100甲的有383戶,100甲以上的有272戶。

像知名的臺灣五大家族之一的鹿港辜家,領頭人辜顯榮生前有妻妾六房,共育有8子4女,辜振甫是其中一子,辜寬敏(母日人巖瀨芳子)是辜振甫的同父異母弟。據資料顯示辜振甫一人即承接臺中墾地6000甲、鹽田350甲,以及其餘大量房地產,其他7位兒子一定不會空手。這還僅是一家,百甲以上的中小型地主,尚難勝數。

臺灣的土地,40%在全臺大小地主僅約700戶(總戶數之1.6%)手中,其餘60%土地,爲約43萬戶(總戶數之98.4%)的自耕農、半自耕農及佃農所有。較之我家鄉廣東省平遠縣,是緊鄰粵贛閩三省省界處的一個偏僻縣份,我民83年(1984)返鄉時,曾蒙鄉親贈送民82年(1993)5月出版之《平遠縣誌》一冊,其中頁114列有平遠縣土地改革前各階層土地佔有情況表,大致分爲地主(6.88%)、富農(3.05%)、中農(26.85%)、貧農(58.66%)、僱農(1.2%)5個階層,其中地主及富農的戶數佔整個農戶的戶數約爲10%,但所佔「可用農地」僅約23.4%,較之佔總戶數僅1.6%的臺灣大、中、小地主,佔可用農地40%,可見臺灣土地分配的不均勻是太突出了。

上述所指「可用農地」是指當時平遠縣全縣總農地157747畝(100%)中,減去公田66804畝(42.72%)農地後之農地90943畝(57.58%)而言,那其中公田66804畝農地所指爲何?這牽涉到中國農業社會中已存在或數千年的嘗、會公田制,亦即平遠總農地157747畝(100%)中,有66084畝(42.42%)屬各宗族的嘗、會公田,非任何個人所有。

我國農業社會中,一般皆聚族而居,各安生業。平時長幼有序,各得其所。宗族中有成文的家規或不成文的規約,是謂約定成俗,如端午節就吃糉子,中秋節就吃月餅之類。族中輩分較高,並孚衆望者,就成爲族中士紳耆老,不一定是一個人,共同領導主持一些族中事務,這種領導不會是獨裁,多由協商溝通決定。族中若有什麼家務糾紛,士紳耆老們也可成爲排解或判定人,所以宗族是一個家庭的擴大版,和現代社會中的社區有點像,不過宗族有更強固且直接的血緣關係,非時下之社區可望期項背者。

這嘗、會公田的概念,應脫胎自遙遠井田制的靈感。嘗,是古人所稱烝嘗之簡稱,「冬祭曰烝,秋祭曰嘗」,爲宗族對祖先之祭祀,慎終追遠之體現。在農業社會,一般性的聚會並不容易,定期的祭祀活動,遂成族衆歡聚的盛事。祭祀的資金何來?最先應來自臨時性的攤派湊錢,慢慢演變爲遺贈或購置田地,是爲嘗產,亦即宗族之公田;由嘗產種植所得,定爲宗族定期祭祀之需。嘗產之主要用途是祭祀,但嘗產多了,也可以爲特定用途,如獎助學金,公益,急難救助等。如民初軍閥混戰,駐軍即在其防區就地籌餉。陳炯明部據潮州、梅州時,其軍需餉糧即由各縣攤派,再攤派至各鄉、各族,我族平遠縣東石鄉雙石村(由石砌村及石角里村組成)的攤派軍餉,就由嘗產下開支。

除了嘗產外,尚有會產,會產是特殊目的田產,如燈會,元宵節花燈用;清明會,爲無嘗、無產逝者掃墓用;山會,爲禁山、禁獵巡狩用;興學會,專爲獎助升學育才用;長生會,相當於現代之殯儀服務。故平遠縣誌中佔總農地157747畝中66084畝(42.42%)的公田,都已經是各宗族的公有財產;嘗產及會產都相當於現代銀行的定期存款,其利息用途專用於慎終追遠、敦親睦族、興學育才、防旱保林、保育生態、養生送死等順乎天理人情的民生切身要政,公田竟佔全部田產的42.42%,可見當時各地的鄉村,除非特別的旱災、水災、蟲災或兵燹之患,農民並非毫無保障。

我家鄉平遠縣,是廣東省東北邊緣的窮困縣分,所以纔會成爲蘇區縣,但窮困了幾百年的窮困偏鄉縣,卻有由當地各宗族自發建立的公田,其公田面積爲全縣耕地面積的42.42%。日前無意看到著名歷史學家許倬雲先生談中國的文字,許先生是江蘇無錫人,而南京、無錫、南通這三角地帶,是中國最富裕的魚米之鄉之一。許先生所說,概要爲:中國在東亞、在亞洲、太平洋地區,幾千年來都是大國,已經培育了經驗,怎麼樣和其他的國家、其他的族羣、其他的個體單位,以不同的關係,不同層次,互相共處、糾葛成一個住在一塊兒的共同體,共同活下去。

中國能長期維持這種地位,有兩個因素相當重要。第一,中央並不集權,其次容許差異性的存在。各省各縣一直到農村,每一級都有相當大的自主權。當年一個縣政府,除了縣太爺、兩個秘書,大概十來個工作人員,十來幾十個人,就是縣政府的編制。靠的什麼?民間,是看不見的自治。這看不見的自治哪來的呢?有一羣受過教育的地方精英,他們不一定很有錢,不一定是官宦人家子弟,但因爲他們品行不錯、對人好,他們變成地方性的領袖,不是今天的土豪,也不是過去的惡霸,就是一個地方上的大家尊敬的所謂士紳,士紳並不一定有官位。

這個我記得在我年輕的時候,在我們家鄉,這批士紳基本上管了所有的地方社會福利,所有的救苦濟貧、養老扶幼,孤兒院、寡婦堂、無家可歸人的收容所,都是這些人在經營。他們錢不夠時,他們以他們的信用,結合在一起,向商店、去告訴他們,你們能不能出這個錢,量力爲之,長期建立了信用,工商業都願意出錢。這些人本身不拿薪水,但這些人就是能夠說到這一句話,相當可貴。

我的祖父,在太平軍之後,因太平軍大亂,他回憶過去,從清朝入關在江南大殺一頓,到太平軍,又是兩軍相殺。但在這清軍入關及和太平軍相殺這中間200多年,我們無錫從來沒見過兵,兵的影子一點兒都沒見過,鄉下也沒見過兵。他講,200年來,人不知兵。14州縣,都如此這般。家給戶足,這個境界,不容易做到,不是靠官家,而是靠當地的民間自治。

所以我覺得我們過去的經驗,不能說大同世界,但確實是比一個由法律規定的世界要更過得舒暢,是一個良好的風俗,良好的風俗是大家從上到下,大家遵守一套理念,這套理念沒有刑法在後面管你,沒有牢獄在後面關你,沒有教堂說教,就是靠從小帶大孩子如此教,學校唸的書,看的課本里頭都帶得進去的理念,才成全了這麼一個「己立立人,己達達人」式的自治境界。

筆者相信無錫一定也有公田,許先生可能沒看到這種資料;我也是因爲看到人民政府編訂的《平遠縣誌》,才知道家鄉的公田竟在全縣可耕地42%以上。亦可見這種看不見的自治,極可能是全國性的,或起碼儒家文化影響較多之地普遍存在;偏鄉平遠如此,富裕如無錫,亦皆不乏「己立立人,己達達人」之士。這是中國數千年來看不見的地方自治,孫中山所提倡的地方自治,應爲這傳統體制的延伸及充實,非番邦或不學無術爭要吃糖人士所瞭解者。

在西洋共產主義思想的衝擊下,平遠尚是優先實行蘇維埃制度的蘇區縣,若當年的共產黨渡海解放了臺灣,能容忍1949年時臺灣這種突出的土地分配比例乎!在狂潮中艱辛保住了臺灣,也爭取了大家都有出頭天的機緣,受惠者卻霸佔了國會殿堂立法院,又佔取了行政院最高國務機構,竟通通宣判無罪,成爲英雄,還說「吃水果,要拜樹頭」,真的?

(作者爲前中科院第二所資深研究員)

【未完待續,朱偉嶽專欄每週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