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廣東工匠來臺築城──臺北城的故事(二)

臺北府首任知府爲陳星聚,後人在其河南老家設了紀念館。(中時檔案照,記者陳曼儂攝)

1879年(光緒5年)3月,淡水、新竹分治,接任林達泉遺缺的陳星聚才正式開府臺北;陳星聚當時曾發佈了一張告示:

「……照得臺北艋舺地方,奉設府治,現在城基街道均已分別勘定,街路既定,民房爲先……爲此示仰紳董、郊舖、農佃、軍民人等知悉;爾等須知新設府城街道,現辦招建民房,務宜即日來城遵照公議定章,就地起蓋……光緒五年三月 日給。」

這篇告示,可以說是早期臺北都市計劃建設的重要文獻之一;陳星聚規定建屋的面積是;闊1丈8尺,深24丈,這種「丈八店面」,便是一爿店鋪的標準規格。然而,「招建民房」的成效不彰,因爲當時對外交通,必須考慮海路,而艋舺、大稻埕,瀕臨淡水河,已是相當發達的商業區,一般民衆怎麼會到人煙稀少、蔓草水澤的「內地」去投資呢?所以,僅有少數與官方關係密切的紳董,爲了給「臺北府」捧場,纔去蓋店鋪。

陳星聚雖擬訂了建築臺北城計劃,但是卻不能付之行動,一方面一時籌措不出建築經費,他方面城址由於是水田,土地鬆軟,地基無法穩固,所以他先進行「前工程」在預定的城牆線上植竹、培土,務使3、4年後,使基地紮實,耐得住城牆重壓,而後再建造。陳知縣爲圖行政中心早日確定,於是先着手進行官署和公共建築物的工事。

1881年(光緒7年)貴州巡撫岑春煊被調任福建巡撫,由於他的首要任務是「渡臺籌防」,因此對「新設臺北府、淡水、宜蘭各縣尚無城垣」,甚是着急,乃於1882年(光緒8年)「督同官紳佈置,修築府城」。依日人伊能嘉矩最初的調查資料,臺北府城的興工日爲1882年1月24日;岑春煊特從廣東,招募了百餘名工匠來臺,參與築城工作。

岑春煊爲了築城,「親臨履勘,畫定基址;周經一千八百餘丈」。然而動工不久,岑春煊因署理雲貴總督,臺灣的行政事務,遂由臺灣道劉璈所綜理;劉璈巡視築城後,以曾築恆春城的經驗,推翻了前人的規畫,表示了自己的意見,他「更改規模,全城舊定基址均棄不用,故前功頓棄」。劉璈系以「素精堪輿之學」相信風水之說,而更改了前人的計劃,以致使築城經費增加了萬餘圓。

臺北府城的建築經費,並非由中央編列預算撥給,而是由三縣紳民捐助,但是由於漳泉之爭,使兩派士紳對捐款,屢有歧見,劉璈曾有記載:「林紳維源城捐一事,前稟擬捐十萬,而林紳仍推病不出……因陳紳霞林與林紳挾有世仇,……傳集漳、泉各紳富來柵,面同勸諭,令其公議。陳紳總謂林宜多捐,泉人和之;林紳以城工應照前撫憲歷辦晉賑、堤工、城工三次捐案底冊,照數公捐,……漳人亦和之。」

「衆志成城」,臺北築城經過了一波三折,終在衆志「共識」下,一磚一瓦地堆砌起來了,這亦是「成城」的一項例證。

【未完待續】

本文節選自《臺北老街【30週年暢銷紀念新版】》,作者:莊永明,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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