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電釋善意 廢核鈾、鈽永不回臺

▲萬人廢核大遊行今(14)日登場,臺電釋出善意,除修改招標條件外,並承諾廢核鈾、鈽永遠不運回臺灣。(圖/資料照)

記者高振誠臺北報導

萬人廢核大遊行今(14)日登場,臺電對反核人士釋出善意,除了將「修正燃料海外再處理」招標文件外,也將要求所有競標廠商,必須概括承接處理後的高放射核種鈾與鈽,並承諾將「永遠不運回臺灣」,希望藉此達成與反核團體共識並化解疑慮。

環團痛批臺電離譜、荒謬

由於臺電在農曆年前公告預計將在年底前,將核1、2廠共1200束未使用過的「高放射性核燃料棒」送往國外處理,考慮到分離出來的「鈽」可做爲原子彈,且「鈾」也可回收製成核燃料棒,因此臺電要求得標廠商,必須直接處理分離的「鈾」與「鈽」,將剩下5分之1大小的廢料,「於20年後在運送回臺灣」,此舉,讓反核團體感到錯愕,並痛批臺電離譜、荒謬。對於反核團體抗議及訴求,臺電高層表示,上述作法確實有不妥地方,因此將決定重修招標條件。

修改招標條件 最慢4月底前完成招標

據瞭解,臺電原定3月11日截標的「核1、核2廠用過核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劃」,已延後至4月8日截止,9日進行正式開標,屆時如果競標廠商少於3家,將會進行2次投標,預計最慢將會在4月底前,確定是由哪個國家得標,總經費預計高達112.57億。

明年將成立專責機構

根據不同舊版條文所稱「鈽」與「鈾」爲臺電資產,新版的招標文件將直接放棄「鈽」與「鈾」的所有權,臺電強調未來10年內要將「所有權」轉移給再處理廠,簡單來說,也就是廠商需一併承接2個核種,並於競標時內含折算金額作價,文件當中並載明要求廠商,永遠不能將處理產生過的「鈽」與「鈾」運回臺灣。

由於延後招標關係,原定將於年底前送出第1批300束燃料棒,時間可能會延到明(2016)年初進行。經濟部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主任李肖宗也宣佈,核廢料處理將不再讓臺電「球員裁判」,同時將成立國家核廢專責機構統一處理,其中包含核廢棄物的相關政策、溝通、探勘、監測機制,預計會在明年上半年正式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