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有兩個太陽?張忠謀:總裁和董事長要分工合作

▲談治理臺積電,張忠謀總裁董事長分工合作。(圖/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馮建棨/臺北報導

臺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今天(20日)表示,公司治理需要董事長與總裁相互分工幫忙,對內對外才會穩定。

臺積電創辦人張忠謀今天到三三企業交流會進行專題演講,暢談「企業經營的心得」。會後有企業家詢問張忠謀如何選擇接班人,張忠謀表示有誠信、承諾、創新與信任等4大要素

張忠謀說,臺積電需要兩個接班人,要有總裁跟董事長兩位高階人才,對於客戶供應商要由總裁代表公司出面,對政府、對社會則是要由董事長,公司重要規劃由總裁來決定,之後提到董事會來討論通過。

張忠謀說,臺積電每年都會有三千億臺幣資本投資,相當於50個計劃,但不會在董事會中一次通過,而是分別在一年內召開四次會議;而這三千億是由總裁規劃,等於每次會議中就要提出七八百億的提案,董事長最大的責任就是排定董事會議程,這是董事長該做且應該要做,如果連議程都不能決定,那就不要做董事長。且董事長在董事會審查計劃之前,就要對計劃充分了解,公司所有意見是要全面回報給總裁,但董事長可以隨時找總裁,兩人要充分合作。

另外有企業家問到對當前經濟看法,張忠謀說,創新、策略和執行套用治國方面國家是要複雜的多了,2年多以前政府口號是經濟口號是創新、就業、分配,當時在工商協進會上,他就向當時行政院長林全建言,經濟口號不能沒有成長,成長是非常重要的,創新、就業和分配中,創新和分配是有衝突的,創新要有獎勵創新者收人要比非創新者要多,這是有矛盾,有成長就可以解決就業問題,分配是則另個問題。

▼談治理臺積電,張忠謀說總裁董事長要分工合作。(圖/記者馮建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