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將軍區槍擊命案 主嫌遭檢聲押、2共犯交保

臺南檢警追將軍區槍擊案,涉案莊姓男子和其他3名共犯昨天到案,警詢後今天下午移送地檢署復訊後,檢察官認爲莊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犯嫌重大,有勾串、湮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兩名謝姓男子各以3萬元交保;陳男子以2萬元交保。

據瞭解,雖然案發時有人指稱是莊男開槍殺死人,但檢方認爲現場一片混亂,需再進一步查證確認,先依涉犯重罪槍砲罪嫌向法院聲押莊,但未用涉犯殺人罪嫌聲押;另2名謝姓男子承認案發時在場,陳姓男子也承認事後協助莊藏槍彈,分別獲得交保。

將軍區將軍裡將榮1戶三合院民宅,12月1日晚上8點多發生槍擊命案,案發原因爲鄭女(36歲)和凃姓男子(38歲)爭吵,莊男(51歲)和謝姓男子(47歲)、 謝姓男子(57歲)爲了替鄭女討公道,前往民宅找凃理論。

當時凃和友人黃等6人在屋內喝酒,莊等人慾進屋在門口爆發推擠衝突,有人拿出手槍對凃一方人比劃恫嚇,突然1聲槍響,黃(43歲)臉部鼻翼中1槍,子彈打入顱內,當場喪命。

警方說,莊、謝3嫌在犯案後回到學甲,莊先將改造手槍和2個彈匣20發子彈交給陳姓男子藏匿,隨後莊嫌、2謝嫌各騎1輛機車展開逃亡。

昨天上午9點多,警方專案小組發現3嫌行蹤,大批幹員趕往學甲豐和地區搜捕,上午11點35分發現2名謝姓犯嫌共乘機車,當場攔車逮捕;接着約在中午12點20分,刑大幹員發現莊機車,隨即以偵防車將機車撞倒,上前壓制莊,再由莊口供抓到陳嫌,起出犯案的改造手槍和20發子彈。

臺南市莊姓男子(身空藍色外套者)涉及槍擊命案,遭檢方向法院聲押。記者黃宣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