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金大動作反擊 財政部彰銀懶人包 求償150億

▲針對財政部日前提出「彰銀董事改選懶人包」一事,臺新金財務林維俊今日大動作反擊。(圖/記者黃楓婷攝)

記者黃楓婷/臺北報導

針對財政部日前提出「彰銀董事改選懶人包」一事,臺新金今日大動作反擊。臺新金財務長林維俊表示,該文件中出現許多具攻擊性及與事實不符,可能誤導大衆視聽,並對臺新金控造成傷害的內容。同時,針對彰銀爭議,也已向臺北地院遞狀控告財政部一案,雙方將在本月28日「首次召開辯論庭」,臺新金也將向財政部求償150億元。

林維俊表示,在10月13日監院公告調查報告中,都已證明其說法無法立足,希望財政部能儘速迴歸法制面,遵守政府的承諾。

臺新金迴應財政部「彰銀懶人包」11點內容節錄

一、臺新金取得彰銀股權資金來源爲何?

財政部:臺新金控購入彰銀特別股之資金365.68 億元,其中透過發行丙種特別股取得 150 億元,另發行次順位債券取得 120 億元,自有資金比率極低。

臺新金迴應:臺新金控於2005年按財政部公告的招標條件,透過國際公開招標程序標得彰銀經營權並完成交割,隨即於隔年大幅增資350億元,透過增資引進新橋索羅斯野村策略性投資人

財政部所提及之特別股及次債發行,均爲金管會覈准之暫時性規劃。

二、臺新金有無併購彰銀之野心

財政部:林前部長全於監察院回覆,有關彰銀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案,無涉合倂議題。臺新金前於2008年1月間及2013年2月間,均因擬推動換股、整併案, 引發諸多爭議。

臺新金迴應:銀行間的整並並非任何一方個別意志即可完成,整並需經董事會、股東會通過,尚有金管會的準駁程序,財政部刻意於官網以「野心」字眼扭曲事實,有失國家財經部會高度。

三、財政部有無失職?

財政部:有關本部2005.7.21函系基於公股股權管理機關立場,爲協助彰銀完成105年度現金增資案所爲之函覆,該函條件如經營權移轉、得標者取得彰銀董、監事席次等,於臺新金控得標當屆,本部已實現承諾。

另查監察院第0970800317號調查報告文中第17頁表示,「...主管機關未盡積極以徵求股東委託書方式,以維公股代表席次及公股權益...」,本部基於公股股權管理機關 立場,積極辦理本次彰銀董事改選作業,尚無失職之處。

臺新金迴應:財政部於2005年彰銀特別股標公開招標案中承諾移轉彰銀經營權給得標人,並同意支持得標人取得過半董、監事席次,另同年7月21日財政部所出具的公文也明白表示,本部持股在未出售前,如得標投資人仍爲最大股東,本部將不改變由最大股東主導該行經營權之政策

2005年、2008年及2011年連續三屆彰銀董監改選時,財政部均踐行承諾支持臺新金控取得過半數董事及數監察人席次。

財政部卻在2014年12月8日臺新主導經營彰銀逾9年之後彰銀新屆期董事改選時,毫無正當理由,突然背棄協議與承諾,並造成數十萬名投資者的權益遭受傷害,且逼得臺新金控不得不透過司法程序維護公司及投資者應有權益。財政部公然違反94年公告、公函承諾的不當舉措已嚴重破壞政府國際信譽

四、嚇壞索羅斯?外資喊撤(外資對臺灣沒信心)

財政部:外資資金流動與國際財經情勢息息相 關,查近期國際油價大跌,致使美元指數上漲,其他貨幣相對貶值,加上日、 歐採行寬鬆貨幣政策等因素,外資爲避險之需,將資金撤離非美元國家,致臺 灣股市出現外資賣超情形,與本次彰銀 董事改選結果實無必然關係。

臺新金迴應:財政部於2014年彰銀董事改選時的作爲,太盟投資集團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單偉建曾於華爾街日報發表文章,內容提及「從外資眼光來看,臺灣政府完全沒有金融政策,到底臺灣要公營化,還是民營化?一個政策朝令夕改的政府,缺乏信賴保護及誠信原則的政府,如何搞的好經濟?如何讓企業發展?又如何可以吸引外資?自掘根基,自傷手足,與民爭利,這樣的政府政策不是很愚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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