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弊案 處長收回扣泄底價 出國也廠商埋單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示意圖。(桃機公司提供)

桃園機場公司工程處長林文楨負責承辦桃機第二航廈擴建、第三航站工程、機場道面維護、機坪加油站新建等多項重大工程,卻涉嫌多次泄漏底標金額收取3%至5%的回扣,甚至教導不符規定廠商借牌投標,讓廠商決標價格幾乎等同底價林男不但收現金,還接受廠商招待暢遊柬埔寨,甚至一家老小到琉球的近23萬食宿旅費也由廠商埋單,不法所得近250萬元,桃檢12日偵結,依收賄、圖利、泄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宣告褫奪公權

檢調指出,林文楨位居工程處長高位,對各項新建工程具有規畫決策權,卻夥同第二航廈擴建工程的吳姓主辦工程師,先邀約新亞公司承辦第二航廈擴建工程、索討3%至5%回扣,分別得手50萬和20萬元,在新亞公司2016年5月報請變更設計時再索討2億600萬元的3%回扣約600萬,業者爲求工程順利,僅能依約要求下包商墊高工程款,陸續將290萬元交給吳男,再由吳轉交其中180萬元給林。

食髓知味的林男,見第三航站如火如荼進行,明知開標前不得公開,卻多次泄漏第三航站區土方基礎工程、機場道面維護工程、機棚前機坪新建工程和G4加油站新建工程的預算書及工程專用圖檔給夆典、富暘和辰星等公司,讓業者以接近底標的價格成功得標,決標價格與底價比高達99.9%。

林男甚至出賣專業,明知投標廠商需具備乙等以上綜合營業牌照,竟教導辰星公司以1成的借牌費約580萬,借牌給東羣公司獲利1172萬餘元,有廠商雖然未取得標案,爲了感謝林男協助,2017年初先招待林到柬埔寨旅遊,暑假期間更包辦林男全家到琉球度假的22萬8500元旅費。

桃檢調接獲檢舉,由肅貪檢察官王齡梓、廖榮寬陳書鬱共同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12日偵結,認爲林位處要職,卻貪圖金錢、忘卻職責、收取254萬6500元回扣,甚至圖利特定廠商、泄漏底價,斲傷公務廉潔、壞法害民,至今仍否認犯行,依《貪污》收取回扣、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政府採購法》借牌投標罪、《刑法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文書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褫奪公權。

吳姓工程師雖收取130萬元回扣,坦承不諱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依收取回扣罪起訴,建請法官減輕其刑,其他13名業者和5家公司也被依行賄、圖利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