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屍滅證 學者稱警告小弟意味濃

徐男豐原三豐路廢棄老厝屋外處處可見藍色塑膠桶。(陳淑娥攝)

近年偵破「桶屍」案例

今年4起桶屍案,震驚社會犯罪學者表示,分屍、桶屍多半是爲了毀屍滅跡;警大行政教授許福生說,臺中市2起桶屍案,嫌犯如小型黑幫,以少女被懷疑偷錢,慘遭極刑動機來說,就像警告其他小弟,「這就是背叛者下場!」滅證之外,也有鞏固犯罪組織的作用。

銘傳大學犯防助理教授洪文玲分析殺人案最重要證據就是遺體加害人爲免犯行曝光,勢必想把遺體處理掉;上月馬國女大生命案,兇手伴屍19小時趴趴走,就是在找合適的棄屍地點

洪說,遺體若只是埋在土裡,仍可能因雨水沖刷野狗挖掘而重見天日,用水泥封進桶,就會降低被發現機率。她也說,以2013年桃園桶屍案爲例,角頭毒品糾紛虐殺債主,將遺體以「倒栽蔥」姿勢封屍,丟進埤塘,或許是基於羞辱被害人心態;也有民間信仰認爲,水泥能封住魂魄,讓死者無法報仇。

許福生則分析犯罪心理指出,臺中這羣嫌犯,是小型犯罪組織,黑吃黑爲財殺人,酷刑灌酸、封水泥裝桶,一方面湮滅證據,另方面也「以儆效尤」,讓其他成員服從大哥領導,不敢背叛組織。少女遇害以來,連親眼目睹的男友,3年來都不敢吭聲,研判是怕告密的話,「下個桶屍輪到我!」

警大犯防系副教授謝文彥更表示,這種黑道執行家法手段,雖非每年都有,但不算罕見。整起案件會曝光,也可能跟黑社會一樣,小弟終於受不了大哥,鋌而走險揭露。他說,普通罪犯僅爲了棄屍,不一定有膽量封裝桶屍,他不擔心有模仿效應;相對地,少女失蹤被害,纔會讓家長憂心婦幼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