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逾91億!力暘光電弊案偵結 前臺南經發局長陳凱凌等15人起訴求重刑

臺南地檢署偵辦力暘科技勾結經濟部能源署、臺南市政府經發小二甲禁令違法解套案,26日偵查終結後,將經濟部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等5名公務員,以及力暘科技總裁古盛𪸩等10名集團員工,分別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對其中12人建請從重量刑。(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地檢署偵辦力暘科技勾結經濟部能源署、臺南市政府經發小二甲禁令違法解套案,26日偵查終結後,將經濟部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等5名公務員,以及力暘科技總裁古盛𪸩等10名集團員工,分別依貪污、僞造文書等罪提起公訴,並對其中12人建請從重量刑。檢方估計,陳凱凌等人藉此圖利力暘科技的不法利益高達91億3000多萬元。

檢方指出,2022年間,檢方因偵辦國有非公用土地承租人出租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疑涉侵佔一案,意外發現力暘集團在臺南市七股區一帶從事土地整合過程疑涉不法,經前檢察長葉淑文指示分案,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彭盛智、呂舒雯指揮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及檢察事務官等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檢方說,經蒐證調查及陸續發動6次搜索,搜索處所68處,以及訊問被告及證人等共246人次,還於2023年10月訊問力暘科技總經理徐碩廷後,認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等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調發現,力暘集團總裁古盛𪸩爲使該集團旗下設立的5家總稱五天的能源公司,以面積未達2公頃的非都市土地(俗稱小二甲)申請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與時任經濟部能源局(現改製爲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前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陳凱凌共謀解套方案,以規避較繁複的審查程序,以及減省申請開發計劃所需的支出費用。

林、陳2人明知近年小二甲光電變更開發案件大量增加,造成農地破碎及相關使用爭議,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性,行政院農委會(現改製爲農業部)也已於2020年7月28日公佈,並於同年8月1日生效的《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明文規定已不再同意小二甲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但仍與古等人共謀解套。

古盛𪸩等人明知2020年8月1日後,以五天公司名義申請的小二甲案場均不符合規定,爲求審查中的小二甲得以解套通過,以及不受小二甲禁令影響得以繼續送件申請,竟於2021年9月間向經濟部能源局、市府經發局關說、請託,提出如可出具2020年7月31日以前與地主簽署的土地所有權使用同意書等證明文件,即可不受小二甲禁令影響。

林、陳等人均明知力暘集團爲求案場不受小二甲禁令影響,涉嫌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申請,竟因古不斷請託、施壓竟同意此項提議,還以召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等方式,逐步將力暘集團的訴求納入審查,以規避較繁複的審查程序。

陳凱凌、林文信與市府經發局主任秘書王俊博、時任經發局能源科專員邱馨誼、時任經發局能源科技士張庭銘等人,以及力暘集團成員古盛𪸩等10人,共同參與解套小二甲禁令方案,由力暘集團以日期不實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持向市府經發局抽換原申請文件,讓五天公司經相關單位審覈後,順利取得興辦事業計劃同意函,涉嫌圖利五天公司及力暘集團。

檢調估計,陳、林等5名公務員涉嫌圖利五天公司減省申請開發計劃所需支出的技師簽證費用、開發影響費、出流管制規畫書及計劃書等費用支出計約830萬元,以及圖得可繼續利用承租土地設置太陽能光電用益狀態的不法利益高達91億2601萬87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