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美河市開發弊案偵結 2捷運局前官員遭起訴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捷運新店碧潭美河市集合住宅聯合開發弊案,臺北地檢署24日偵結,捷運局前聯合開發處長高嘉濃五課課長王銘藏,2人竄改土地建物成本價,使臺北市政府蒙受3249坪的損失圖利聯合開發商勝生公司約20億餘元,檢方最後依圖利、僞造文書罪嫌起訴2人。

▲捷運新店小碧潭的美河市開發弊案檢方偵結,捷運局前官員高嘉濃、王銘藏遭起訴。(圖/資料照)

起訴書指出,高嘉濃濫用職權,憑藉自身專業知識大膽僞造鑑定報告,並屢次指示下屬僞作公文、私文書,更主動指示日勝生提供資料,協助日勝生獲較高權配比例;高試算過程經縝密思考,是計劃性犯罪,犯後推諉責任業務單位惡性重大,建議法官從重量刑

王銘藏不知依法行政,與高嘉濃共同一犯意造成臺北市政府損失,雖然在偵查中坦承犯行,稍見悔意,但對於爲何要配合高嘉濃,仍隱匿犯罪動機,檢方建議法官參酌自首減刑條減輕其刑,但仍不宜輕縱。

整起美河市聯合開發案是由臺北市政府出土地,建商出資興建,並交由高嘉濃負責鑑價,依照原始的鑑價報告,此一聯開案地主投資人權值分配比例爲32.4362%比67.5638%,每坪建物建造成本爲12萬5173元,但經過被告作假之後,地主與投資人的權值分配比例變成30.6009%比69.3991%,建物成本被高估爲13萬61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