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警批衛福部賣口罩發國難財 檢認定可受公評不起訴

今年1月底爆發口罩之論,退警協會陳男指民進黨發國難財被控誹謗罪檢察官合理評論予以不起訴。(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新冠肺炎剛爆發時口罩需求量大增,臺北市退警協會理事長陳合良與林姓男子,今年1月31日在臉書、Line羣組貼文「衛福部通路商一起發國難財」,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因而控告2人侮辱公署、誹謗罪,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確有媒體報導1片口罩賣6元,屬可受公評之事,2人主觀上有相當理由確信爲真實,予以不起訴。

林男今年1月31日晚間8點多,在臉書個人首頁貼文「原來衛福部買口罩1.5元,賣給通路商3元,通路商先賣8元,再減成6元,衛福部和通路商一起發國難財,官員撤職查辦。」等言論

陳合良隔天中午12點多,在Line羣組「孫文南院」羣組內貼文「民進黨中飽私囊賺到災難錢?屆時又可稱爲建國基金籌募款,無奈吧?」

民進黨發言人顏若芳2月4日代表民進黨前往刑事局控告林侮辱公署、陳誹謗、侮辱公署,並稱2人言論全數杜撰編想,盼民衆在齊心防疫緊急時刻,不要製造猜忌與對立。

林、陳2人經傳喚到案,提出媒體、國民黨議員的報導,都有提及經濟部表示,自2月1日開始,售價會調降爲每片6元。

處分書指,林、陳2人並非抽象的謾罵、嘲弄,而是近日與新冠疫情爆發後,主管機關對於口罩徵用、價格有關,與侮辱公署構成要件有別。

另外,陳涉及誹謗罪部分,根據媒體報導陳予以合理評論,縱使不瞭解,口罩因爲疫情爆發後,價格自然會上升,而認爲主管機關或是執政黨有發國難財之嫌,也是與公共利益有關,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