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安全指引」入法僱主違法最高開罰30萬 週三正式上路

勞動部外送員修法,僱主違法最高開罰30萬。(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外送員的職業安全一直受到外界關注,爲此勞動部在昨(2)日修正發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除要求僱主必須按照規則來保障外送員的安全,若是違法將依照職安法第6條第1項開罰3-30萬的罰鍰。

職安署表示,這項規則與去年公佈的「食品外送作業安全指引2.0」內容並無太大區別,僱主應置備安全帽、反光標示、高低氣溫危害預防等防護設施外,亦應評估交通天候狀況、送達件數時間地點因素合理分派工作,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須幫勞工加入保險,而保險種類額度裡面也都詳細記載。

不過,職安署也說,雖然這項規則將在明天正式上路,但爲了讓僱主有時間可以瞭解並適應,將會有4個月的輔導期,職安署將會派人實施輔導訪視,協助事業單位落實法令規定,一旦輔導期過後,僱主仍未依法進行改善,將會處以最高30萬元的罰鍰。

最後職安署強調,僱主唯有確保作業安全健康,方能確保廠商及勞工的權益,該規則修正施行後,將規劃推動輔導訪視計劃,適時指導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以達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之目的。另對於交付個人承攬而未具僱傭關係部分,未來將再透過法制作業程序,強化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以保障作業勞工安全及健康。

勞動部強調,唯有確保作業安全健康,方能確保廠商及勞工之權益,該規則修正施行後,將規劃推動輔導訪視計劃,適時指導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以達防止職業災害發生之目的。另對於交付個人承攬而未具僱傭關係部分,未來將再透過法制作業程序,強化職業安全衛生法令規定,以保障作業勞工安全及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