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原物料短缺再掀「衛生紙之亂2.0」...林宜瑾籲修法納管

民衆搶買衛生紙。(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升溫,政府持續宣導與其戴口罩不如勤洗手,不過民間謠言還是不斷,甚至傳出口罩和衛生紙用料相同,因此衛生紙會缺貨的謠言。對此,民進黨立委林宜瑾8日表示,今年的衛生紙搶購恐慌與2018年之「衛生紙之亂」情形不同,故無法適用《刑法》第251條第4項的要件加以規範訊息,因而有重新檢討該法之必要。

前年因網傳衛生紙傳出將在3月中漲價,造成全臺「衛生紙之亂」搶購熱潮;去年3月網路上又流出臺南麻豆文旦滯銷,200公噸直接倒入曾文水庫消息引發爭議,立法院於去年12月31日通過《刑法》修正草案,未來若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傳播工具散佈不實資訊意圖影響行政院公告的生活必需品之交易價格,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圖/記者林悅翻攝)

林宜瑾8日表示,現在正值防疫重要時刻,在網路不實訊息的推波助瀾下,衛生紙、衛生棉、尿布等民生用品,再度成爲民衆搶購的標的,但是衛生紙、尿布等用品,其主要原料與來源,都和口罩不同,不會有缺貨的危機,請大家不要浪費時間金錢搶購囤積。

林宜瑾指出,立法院在去年年底通過《刑法》第251條及第313條修正案,根據修正條文,如果有人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路散佈不實訊息,意圖影響民生必需飲食品工業必需品,以及「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品」的交易價格,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及30萬元罰金

▲民衆搶買衛生紙。(圖/記者屠惠剛攝)

不過林宜瑾說,衛生紙不屬於防疫物資,無法依《傳染病防治法》處理,但有關衛生紙的假訊息,即使不是意圖造成物價哄擡,仍有可能故意干擾民生秩序,造成民衆恐慌搶購,影響日常生活的健康衛生和社會安寧之虞,卻可能面臨無法可管的窘境

林宜瑾主張,除了她日前提出檢討《傳染病防治法》之外,也將對《刑法》第251條配合進行檢討,以盡立法職責,保障人民民生需求的穩定與安心。

▼民衆搶買衛生紙。(圖/記者屠惠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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