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女兒討回公道! 岳母不滿女婿外遇 摩鐵外爆打小三

屏東一位郭姓婦人不滿女婿外遇,便帶着女兒前往摩鐵抓姦,在摩鐵外爆小三。(示意圖/Shutterstock)

屏東一位郭姓婦人得知女婿出軌,氣憤的帶女兒前往摩鐵抓姦,湊巧遇上開着女婿開着小貨車要離去,郭婦一時氣急攻心衝上前,攀在副駕駛座外頭,伸手爆打小三臉部、掐胸部等。郭婦一二審皆依傷害罪遭判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63歲的郭婦平時賣面維生,郭婦懷疑女婿阿城化名)在外偷吃小三,不甘心女兒被辜負,便於2019年7月某日晚間帶着女兒衝往摩鐵抓姦,兩人苦等到隔日凌晨,果真等到阿城開着3.5噸小貨車倒車出庫

郭婦不滿阿城辜負女兒,氣的衝上去,攀附在小貨車的副駕駛座,自窗外伸手猛打坐在裡頭的小三,狂打頭部2至4下,甚至大力抓了小三的胸部,同時拿着手機一邊錄影,造成騷動,經警方旅館人員勸阻後,一行人被帶回派出所

婦女兒認爲配偶權遭侵犯,向阿城、小三共同求償50萬元,對此,兩人辯稱,小三是爲了陪阿城修機械,但阿城身體突不適,兩人才前往摩鐵休息,待阿城恢復後才離去,否認期間有做出逾越男女分際的事。

屏東地院一審期間認爲,阿城、小三說法不合哩,判兩人須連帶賠償5萬元,案經上訴,阿城與妻子達成和解,只對小三求償,二審酌情後,改判小三賠5萬元。

另一方面,郭婦因在摩鐵毆打小三,涉犯傷害罪遭起訴,屏東地院審理時,郭婦聲稱是爲了拍照才撥開小三的手,不小心碰到她的身體,否認有打小三,法官勘驗驗傷紀錄,發現小三的確頭部、右肩挫傷,一二審均判郭婦拘易10日,得易科罰金,新臺幣1000元折一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