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一號:投資案非輔導金目的是賺錢 離譜指控擬提告

記者黃子瑋臺北報導

李應元提出5點質疑王偉忠擔任董事臺灣文創一號公司自肥,文創一號總經理方國健批「太離譜!」並表示如果繼續遭影射影響名譽商機,「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提告!」

文創一號一開始是由科技業大老宣明智施振榮等人共同投資,屬民間私募基金,但因後續兩件主導型投資案「華星娛樂」與「魔法衚衕」與文化合作遭抨擊有自肥嫌疑。

文創一號總經理方國健表示12日將向董事長宣明智報告,如果事態越演越烈損及商譽,不排除採取法律動作遏止不實流言

方國健也表示「投資案並非輔導金,目的是投資獲利!」之前文創一號投資的APP以及 Li TV(類MOD平臺),目前市值都已經翻倍。

方國健表示,華星娛樂文化部投資20~30%,文創一號投了30~40%;魔法衚衕文化部投資30%,文創一號投資過半。投資案非輔導金,投資有共同獲利可能,風險也是共同分擔。

李應元質疑如下:

文建會2010年5月通過「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共委託12家創投公司,截至目前爲止,完成14個投資標的總金額約3億,細看其內容可發現以下缺失:

一、 球員裁判利益衝突未迴避

今年4/10,王偉忠擔任董事的臺灣文創一號公司,被爆出拿國發基金投資其華星娛樂公司2200萬與南方島公司3500萬後,6/30再被踢爆另一家吉富文創也拿國發基金800萬投資華星娛樂。之後,王先生仍不利益迴避,再拿國發基金1800萬投資其魔法衚衕公司,總計王偉忠一人就拿了8300萬,佔文化創投總投資額近1/3,撈錢自肥毫不手軟。除了臺灣文創一號與吉富文創外,另一家柏合麗公司也拿國發基金8100萬投資柏麗影業,與王先生合作拍片,王偉忠先生儼然是文化創投界的買辦。是內舉不避親呢? 還是肥水不落外人田

二、 娛樂酷斯拉獨享文創奶水

華星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以「華人星光大道歌唱選秀節目主軸的公司,而魔法衚衕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魔術師Yif爲主體的個人演藝經紀公司。這兩個計劃在其原本的商業娛樂領域,已屬強勢項目,現在再吸取文創基金的奶水,將成爲四不像的酷斯拉。綜藝節目不是文創產業,卻壟斷文創奶水,資源配置錯亂,違反政策初衷。

三、 違法怠惰,未推派董監

依委辦契約,創投公司若取得被投資事業董監,應依文化部與創投公司投資持股比例推派董監。但文化部卻違法怠惰,未推派董監事。最令人詬病的是,文創基金投資王偉忠擔任董監的公司超過8千萬元,卻全都沒推派董監事。政府出錢卻無法落實參與監督,散財後就放牛吃草,這些創投公司更坐實外界文化禿鷹指控

四、 違反設立宗旨

依當初投標需求說明書,創投公司投資範圍限「國內」文化創意業者,以扶植本國文創產業。結果魔法衚衕娛樂公司,卻是以魔術師Yif爲主體的公司(據聞Yif是中國東北人,被包裝爲「法籍華裔」)。

五、 名實不符

其他被投資的公司包括,做地球儀的公司,遊戲軟體的公司,複製標本禮物的公司,實在是漫無標準。有心的人得不到資金挹注,有關係的人奶水肥水不斷,資源配置扭曲錯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