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趁過年撈一筆 住家當倉庫囤積上萬發爆竹

警方江姓男子住家內發現大批爆竹煙火,卻和瓦斯桶、沙拉油汽油危險物品同放一空間。(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農曆年節期間,爆竹、煙火的使用量都會比平常日還多,臺北市一名53歲江姓男子看準商機,透過管道買進1萬4000多發爆竹和煙火,準備運到南部販售。警方上門查緝,卻發現所有爆竹煙火通通堆在江男的住家內,完全沒有任何安全措施,讓員警看了冷汗直冒。

臺北市萬華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江姓男子違法購入1萬4000多發,相當於11公斤的爆竹和煙火,準備運到南部販售。警方查出江姓男子住在大理街一處民宅內,這個月28日下午前往搜索,卻發現屋內堆滿大批爆竹,一旁還有瓦斯桶、沙拉油等等易燃物。加上江姓男子爲了躲避查緝,窗戶幾乎關得密不透風,萬一發生意外,恐怕後果不堪設想。

江姓男子向警方供稱,因爲缺錢花用,想趁着過年大撈一筆,沒想到一發爆竹都還沒賣出去就被抓,最後被依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移交消防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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