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友一喝醉店長就急推他去上班 男傻傻離開讓女友遭性侵

老闆竟下藥性員工女友。(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拉麪店長阿南邀請下屬小林和其13歲女友小芬家裡喝酒聊天,但他卻故意灌醉女方,等其不勝酒力醉倒後,又誘騙吃下安眠藥,再要求小林立刻回去上班,將人性侵得逞,雖然事後賠償70萬元,但仍被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7年6月。

據判決書,小芬去年10月和男友一起到阿南家作客,與會中也玩骰子游戲,並喝下啤酒威士忌,但酒醉後便意識模糊,而男友也拿了阿南給的「解酒藥」給她吃,想不到那其實是安眠藥,因此整個人昏了過去。

阿南見詭計得逞,立刻叫小林回公司上班,之後就將少女衣物脫去,自己也脫掉內褲強制性交,過程中小芬驚醒,強調「我不要!」但他仍堅持犯行,性侵得逞。

阿南挨告後一審被從重量刑7年6月,事後又提上訴,強調自己有跟少女家人和解,應該可以減刑,但合議庭仍認爲他所使用的手段卑劣,戕害少女身心健康至巨,雖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70萬元,但仍不足憫恕,不適用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