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外送平臺條例三讀 業者未投保最高罰10萬

爲了使外送員勞務報酬更透明,新北市議會今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業者若未提供外送員投保勞保、職災保險,必須給予至少300萬的「意外失能或死亡保險」及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若違規將處最高10萬元罰鍰。(勞工局提供)

爲了使外送員勞務報酬更透明,新北市議會今三讀通過「新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未來在新北登記營業的業者須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的計價方式,併爲外送員投保300萬的意外失能、死亡險,若業者未遵循,將處最高10萬元罰鍰。

勞工局指出,爲了避免外送平臺業者過度將經營成本轉嫁給外送員或社會大衆,也爲了保障外送員基本權利,只要在新北登記營業業者或在新北服務的外送員,均是條例的管制對象。

市府將要求平臺業者提供外送員更完整的保險,業者若未提供外送員投保勞保、職災保險,必須給予至少300萬的「意外失能或死亡保險」及實支實付或日額給付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若違規將處以3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外送員也須在完成相關教育訓練後,纔可以從事外送工作,而業者在訂單成立前,也應向外送員揭露每筆訂單的計價方式,提供完整訊息,讓外送員自行評估是否該接單,若市府因天然災害宣佈停班時,除有正當理由認爲沒有風險外,平臺應該停止外送服務,保障從業人員安全。

勞工局表示,草案原先有規定外送員須符合「十二小時工時上限」規定,原先用意是比照勞基法,但討論過程中發現有過勞疑慮,審議議員認爲,此舉將導致外送員跨平臺服務,賺取預期收入,難以避免過勞風險,也侵害外送員勞動權益,基於提高用路人、外送員安全等緣由,在二讀審查時便刪除該條文。

勞工局補充,自治條例起草過程,市府多次邀集業者、外送員代表及專家學者討論,希望凝聚共識,如今草案通過,希望規範平臺業者義務之餘,也能保障外送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