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2年就偷吃!夫約小三泡湯過夜 海軍女士官崩潰提告

新婚2年就偷吃!夫約小三泡湯過夜,海軍女士官崩潰提告。(達志影像)

一名海軍女士官與丈夫在軍中相識後,前年3月結婚成爲夫妻,未料今年2月,女士官發現丈夫偷偷與林姓女子相約出遊吃飯,還前往溫泉飯店泡溫泉並同房過夜,一怒下提告丈夫及小三要求80萬元賠償,但丈夫堅稱兩人在大衆池「各泡各的」,法官調閱部隊調查紀錄,顯示兩人確實在飯店房內泡湯,因此判丈夫與小三應共同賠償20萬元。

根據判決書,正宮與丈夫原本爲軍中同袍,於民國110年3月17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未料正宮卻發現,丈夫揹着她偷偷與一名林姓女子交往並單獨用餐。還前往溫泉飯店過夜泡湯,氣得提出告訴求償。

丈夫辯稱兩人並無交往,且出遊當日僅同住四人房而各自前往大衆池泡湯。法調查後,前往部隊調閱當初單位監察人員調查兩人於111年2月13日共同出遊、泡溫泉及同住一室過夜報告,確認兩人是單獨兩人出遊,且在房內共同泡溫泉。

法官調查後,正宮爲海軍現役士官,丈夫遭部隊汰除後擔任司機,小三則爲飲料店正職員工,審酌雙方學經歷、財產所得狀況等,認正宮主張80萬元之慰撫金尚屬過高,應以2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