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回顧TIFA談判的得與失

美國國務卿林肯透露臺美TIFA復談有望,這到底是消息?還是壞消息?多數人會認爲這當然是好事,真是如此嗎?讓我們來回顧一下歷史

臺美貿易投資架構協定(TIFA)自1994年簽署後,於次年召開第一次會議,依當初的默契,一年在華府舉行,一年在臺北舉行,以做爲臺美官方經貿諮商平臺,每年定期召開只是正常,何喜之有?

TIFA自簽署後於1995年、1997年、1998年密集舉行,隨後由於適逢我國爲加入世貿組織(WTO)與美方接觸頻繁,停了幾年,我國於2002年加入WTO後,原計劃於該年恢復召開TIFA會議,不料由於美方對我智慧財產權所提出27項清單,我方有所保留,引起美方不滿,這個會議遂一直延至2004年才召開。

熟悉談判者都瞭解,TIFA雖是臺美官方諮商平臺,但向來都是美方要求的多,例如著作權法修法、電信市場開放、健保藥品覈價美牛美豬開放,甚至要求我設出口軟體監視系統、出口商標監視系統,而我方的要求重點於1990年代不外籲請美方將我自特別301名單除名,協助我加入世貿組織,自2000年以來則籲請美方與我洽談FTA、協助我參與TPP,在這個平臺上,美方的要求總能實現,而我方籲請逾半落空,迄今臺美FTA八字還沒一撇,而TPP已成爲歷史遺蹟

召開TIFA到底有什麼可喜之處?瞭解的人會說:「大概沒有。」但長期以來有許多人以爲開了TIFA,就可以讓臺灣與美國更緊密的聯結,可以讓臺灣與美國簽署FTA,更有人誤以爲TIFA是自由貿易協定敲門磚,因此每有重新召開的消息傳來,各方莫不欣喜,然而這實在是嚴重的誤會民衆可以誤會,然而政府官員卻不可誤判,必須以臨深履薄的心情,來研判布林肯透露的這個訊息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