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竊失風刺死屋主兒子 犯強盜致死罪判囚16年定讞

行竊失風刺死屋主兒子,強盜致死罪判囚16年定讞。(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張姓男子2021年到桃園市桃園區大林路一處民宅行竊,不巧被返回的林姓屋主兒子撞見,他爲脫免逮捕及防護贓物竟尖頭菜刀刺死林男,檢方起訴求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張的上訴,依強盜致人於死罪將張男判處16年徒刑定讞。

張男因缺錢花用,在2021年3月26日晚間隨機尋覓下手目標,他闖入林姓屋主的住家竊取信用卡等物器,但被剛從外返家的林姓屋主兒子發覺,林男隨即出聲制止並與張發生肢體衝突,林進而持掃把追逐張男,張在林的住處1樓鐵卷門處被林追上。

張男因不敵體型較佔優勢之林男,爲脫免逮捕,持尖頭菜刀對林揮舞並攻擊林男,菜刀自林之左側胸刺入深達約20公分再拔出,使林受有穿刺傷、血胸腹血等傷勢,張男趁隙逃脫,林男負傷之餘仍試圖自後追趕但不支倒地,送醫後仍因出血性休克死亡。

一審依強盜致死罪將張男判刑14年,二審高院認爲張男爲脫免逮捕及防護贓物,卻對被害人施以強暴,因此致被害人死亡,惡性重大,且張男多次進出監獄,可見其素行不良,一審量刑過輕,改判刑16年,張男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