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港澳條例擋港資?陸委會:目前暫無計劃

陸委會主委李麗珍17日迴應修改港澳條例一事,表示目前暫無計劃。(林至柔攝)

媒體報導稱陸委會將修正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1條,拿掉港資可等同外資規定,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今(17日)迴應,目前並無此計劃,但主要原因是因「兩岸關係改變」,所以對於港資是否有陸資滲透,未來將研議相關措施嚴格把關

李麗珍說,因爲過去看到有「假港資、真陸資」的情況,所以陸委會近期將研議相關管理措施,對於是否有明確案例證實爲「假港資、真陸資」?李麗珍並無明確指出相關事件,只稱主要因兩岸關係改變,所以對於大陸資金是否藉由港資或外資的身分來,要加強管理,並且是很多層面的把關,修改港澳條例第三十一條只是當中的一個選項,但目前都還在研議當中,並沒有明確的一個計劃。

對於何謂涉入港資定義?李麗珍說,這個是一個概念,未來要強化陸資管理,目前與相關單位還在研議當中,沒有定案

港媒提問到,目前很多香港人認爲,臺灣打着協助香港的名義,但是最近宣佈的政策比較像是在擋人,並不是協助港人的措施,李麗珍說,目前陸委會已成立港澳交流辦公室,提供遊客投資、就學等諮詢及協助,也有一些人到方面的協助。

此外,有在臺的港生組織表示,他們希望臺灣可以放寬港生畢業之後,在臺灣定居的限制,李麗珍迴應,目前已有相關制度,港生畢業之後,可以申請延期拘留一年,利用這一年求職找工作,至於要在臺灣定居,現行的制度是需要在臺工作連續滿二年,每年在臺居住183天以上,且要符合「最近一年平均每月收入超過基本工資的兩倍」,方可申請在臺定居。但不少港人反應,要求他們薪資要達到基本工資的兩倍以上,那至少要4萬多,他們在海外求職已經有難度了,要超過基本工資兩倍,真的太難達到,對此,李麗珍說,將會跟相關單位做進一步的建議,看能不能提供一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