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車霸佔人行道!他拍照檢舉遭打臉駁回 警曝失敗理由

新北市一名網友在路邊發現一輛車違停在人行道上,拍照檢舉後收到警方回覆「違規態樣不明確」不開罰,讓他超納悶。(翻攝自PTT)

新北市一名網友在路邊發現一輛車違停在人行道上,拍照檢舉後收到警方回覆「違規態樣不明確」不開罰,讓他超納悶;其他網友則認爲原PO檢舉事項爲「行駛人行道」,但照片無法看出行駛狀態,應直接報警,由員警現場舉發開單;警方也迴應,道交條例修正後,車輛違停人行道已不屬民衆拍照檢舉事項。

該網友在PTT發文,他日前在新北市某處街頭髮現一輛轎車停在人行道上,擋住行人行走,他於是拍下照片向警方檢舉,沒想到後來他收到警局的回信稱「事實欠缺具體明確」,信件內容寫違規事實爲駕車行駛人行道,但處理情形卻是「違規態樣不明確」,讓他相當納悶。

其他網友則點出關鍵,因爲原PO用錯法條檢舉,原PO檢舉稱駕車「行駛」人行道,但照片無法證實車輛爲行駛狀態,網友建議原PO應該直接報警,請員警到現場開單;中和分局則迴應,民衆檢舉「駕車行駛人行道」需檢附動態影像證明,由於該民衆僅檢附照片,因此違規要件事實未明確。

其他網友也留言「會不會是違規事實那邊要調整,比如如違規停車」、「人行道違停不能檢舉,你檢舉的是『行駛』當然不會過」;此外,警方補充,交通部已修正條例,車輛違停人行道已不屬於民衆可拍照檢舉事項,若有妨礙交通狀況應直接撥打110報案,由員警舉發。

其他網友則發現原PO檢舉事項爲「行駛人行道」,但照片無法看出行駛狀態,應直接報警,由員警現場舉發開單。(翻攝自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