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明在美違反托拉斯法、須負擔131億元 總經理:不排除上訴到底

廣明光電總經理何世池。(圖/記者邱倢芯攝)

記者邱倢芯/臺北報導

廣達集團旗下廣明光電今(7)日發出新聞稿指出,針對西元2020年美國時間6月5日,廣明接獲美國聯邦第五上訴巡迴法院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訴訟上訴案,判決廣明應負擔4億3,865萬美元(約臺幣131億元)的決定,廣明將會上訴到底。

廣明光電總經理何世池認爲,其實這件事起初只是一件很簡單的訴訟案子,沒有想到現在會變成這樣。他無奈地指出,原告(HP)在美國對廣明提出訴訟,但是連基本資料產品跟誰購買、買了多少數量)從頭到尾HP竟然可以不需要拿出來。

何世池表示,從一審到二審,HP都沒有提出任何資料作爲證據,且HP甚至不是廣明的直接客戶;HP當初是下單給Sony、飛利浦公司,而後他們才又轉單給廣明。

不過這次的訴訟最一開始,HP其實控告了Sony、Toshiba、Hitachi-LG Data、Panasonic、NEC、Samsung,以及廣明;廣明光電發言人李志仁表示,除了廣明之外,其餘被告都是品牌商,他們願意與HP和解,是因爲他們有直接交易關係,但是廣明只是代工廠,與HP並無直接交易關係,和其餘的被告與HP的交易模式都不一樣。

何世池認爲,這兩次的判決都相當不可思議,因爲從頭至尾HP都沒有提出任何採購單據作爲證據;二審時法官因爲認爲,HP採購沒有提出單據,廣明也沒有辦法提出直接的採購單,因此採信HP的專家證人說法,直接認爲廣明仍須賠償HP。

何世池指出,下週將會繼續提出上訴,明(8)日開始資訊更多專家意見,且會開始蒐集來自Sony與飛利浦等公司的轉單資料、來往的信件等,準備完畢後就會進行HP證人說謊的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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