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幫詐團藏300萬元 橋院法官石育恩凌晨80萬交保

廉政署與調查局臺北市調處昨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律師楊濟宇等3人到案說明,今清晨約1點30分許將石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記者杜宜諳攝)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被控協助替詐團辯護的鄭鴻威律師放置300萬元現金在辦公室內,涉及洗錢。廉政署與調查局臺北市調處昨約談石育恩、鄭鴻威的姐姐鄭彧歆、律師楊濟宇等3人到案說明,今清晨約1點30分許將石移送臺北地檢署復訊。諭知石育恩80萬交保、楊濟宇40萬交保、鄭彧歆請回。

現場媒體提問,「法官有考慮請辭嗎?你跟詐團是什麼關係?爲什麼幫鄭鴻威藏錢?有跟鄭的家人見面嗎?」戴着口罩及帽子的石育恩不發一語快速步入法警室。

檢調廉昨搜索位置包括石的辦公室及宿舍、鄭的律師事務所,全案朝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方向偵辦,目前石被列爲犯罪嫌疑人身分。

北檢13日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泄密、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鄭的法務助理林佳毅與會計師李昊承。

起訴書指出,鄭去年加入連柏瑋所屬「銀河車隊–美國」犯罪集團,負責處理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相關法律事務,由鄭派案給律師,替車手安排辯護人,扮演詐團軍師。

全案移審臺北地院羈押庭時,承辦檢察官王文成當庭指控,鄭暗藏一筆現金在石的法院辦公室內,但鄭反駁,辯稱這筆錢是請石物色預售屋的「工程款」,未涉及不法。據瞭解,該筆現金爲300萬元。

據瞭解,石疑因交友廣闊而被政風盯上。他也因與鄭過從甚密主動寫職務報告向橋頭地院自清。石在報告內只說曾幫鄭轉送10萬元律師費給其他人,但不曉得金錢來源。

檢廉懷疑,鄭鴻威會透過尚未擔任法官的石育恩,分送律師報酬費,而石疑似爲了避免轉帳留下紀錄,選擇親自帶錢北上,交給協助泄密給詐團的律師黃耕鴻。

檢廉追查,鄭彧歆也因在鄭鴻威案件偵辦期間,多次與相關當事人聯繫,還與石育恩私下會面,甚至在出事之後,石趕緊將一包現金拿給鄭家人,因此懷疑私下有勾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