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幫詐團藏300萬 法官石育恩80萬交保

律師鄭鴻威等人涉泄密給詐團13日遭起訴,檢察官指,鄭鴻威把一筆現金放置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臺北地檢署將石另案偵辦,於18日指揮廉政署及調查局,執行搜索石育恩於橋頭地院辦公室及宿舍,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等罪嫌,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石育恩、鄭鴻威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濟宇、鄭鴻威胞姊鄭彧歆等3人。

檢方漏夜復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諭知石育恩80萬交保、楊濟宇40萬交保、鄭彧歆請回。

2023年間,鄭鴻威等人與詐欺集團合作,律師涉嫌利用陪偵機會,泄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首腦,檢方於13日偵結律師泄密案並起訴18人。

開庭時,檢方根據卷證資料指控,鄭鴻威曾把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辦公室內,鄭鴻威若交保將會影響後續查緝。檢方偵辦律師泄密案時,獲悉石育恩與鄭鴻威間有聯繫,今年3月間廉政署報請北檢指揮,分案偵辦。

鄭鴻威開庭時迴應,他跟石育恩是老朋友,石擔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他有買房想法,請石幫忙找認識的代銷及建商,因需要一筆工程款,纔會給石一筆現金,與本案無關。臺北地方法院裁定,鄭和助理林佳毅均再延長羈押禁見3個月。

橋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已於16日,對石育恩所涉爭議行爲做出決議,建請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據瞭解,石育恩擔任法官之前,涉嫌替泄密案的律師轉交約10萬元款項,對此,石有主動寫報告此事;後來,石育恩擔任法官時,鄭鴻威曾將一筆約300萬元現金,放置在石位於橋頭地院辦公室;此外,石育恩究竟是否有將款項轉交給鄭鴻威家人等疑點,檢廉調均查明中。

北檢18日指揮廉政署及調查局,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等罪嫌,執行搜索橋頭地院石育恩的辦公室座位及宿舍、鄭彧歆住居所、楊濟宇住居所及律師事務所等8處,檢廉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石育恩、鄭彧歆及楊濟宇。

檢方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諭知石育恩80萬交保、楊濟宇40萬交保、鄭彧歆請回。

律師楊濟宇(左)。記者房荷庭/攝影

法官石育恩。記者房荷庭/攝影

鄭鴻威胞姊鄭彧歆(中)。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