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打死8旬老翁!還胡扯老翁持傘打他 判5年定讞

桃園男子謊稱老翁雨傘打到,對老翁揮拳,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刑定讞。(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桃園林姓男子騎機車行經桃園市市區道路時,正值一名8旬老翁走出,持傘上下揮動。騎士以爲老翁挑釁,竟掉頭質問老翁,當面痛擊老翁一拳,老翁因閃躲而後腦撞地,送醫不治。男子被捕後,還謊稱老翁持雨傘打他,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老翁的雨傘根本沒揮到他,戳破他的謊言。最高法院審理後,23日依照「傷害致死罪」,判刑5年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6年1月3日傍晚,林姓男子騎車經過桃園市桃園區博愛路路往三民路方向時,顏姓老翁從路邊走出、朝馬路揮雨傘。林男機車騎過數十公尺後,忽然掉頭,並停車與老翁口角。林男不顧老翁年邁,竟朝老翁的顏面揮出左拳。老翁爲了閃躲,上身向後仰倒,結果頭部因而重重撞擊地面,陷入昏迷。路人緊急報警,但老翁送醫後因顱內出血、中樞神經性休克,再也沒醒來過。靠呼吸器撐了9個月後,不治身亡。

警方上林男,林男否認犯罪。他在警詢時供稱,當時因老翁雨傘打到他,他纔回頭找老翁理論,順手推了老翁一下,老翁就跌倒了。之後檢方偵訊時,他又改口供,說騎車騎到一半不知道被什麼東西打到,回頭一看纔看見老翁持雨傘,懷疑是老翁持傘打他,正想找老翁理論,老翁又持傘打他的安全帽,他正要騎車離開時,老翁就自己倒下昏迷了。檢方不採信,根據監視器畫面,發現老翁的雨傘根本沒揮到他,戳破林男謊言,並以「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發現林男多次翻供,因此合議庭勘驗光碟後,也是認定老翁雨傘並未打到林男,林男說謊,依照「傷害致死罪」判刑5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時,林男還是說老翁雨傘打到他,也說自己沒有出手打老翁。但二審法院也是根據監視器畫面,維持一審認定。

高院量刑理由中指出,考量林男僅因行車細故,未能妥爲控制情緒,率爾出手傷害年邁老翁,並導致老翁死亡之結果,犯罪所生之危害實屬重大,且迄今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求得寬諒,因此仍判刑5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23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