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長」逼賣淫 酒店女集體求償7900萬

▲遭酷刑逼陪酒,酒女集體求償7900萬。(圖/資料畫面翻拍)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楊清林臺中開設「歡喜就好」系列酒店,強逼上百名女子脫衣陪酒、從事性交易;旗下小姐不堪凌虐,至少有2人試圖割腕輕生;法院一審重判楊男15年徒刑,27名小姐日前委任律師集體求償,索賠7900萬元,創下臺灣司法首例

楊清林(49歲)經營「歡喜就好」、「一見鍾情」系列酒店,據調查,楊男嚴重壓榨旗下小姐,例如15天內須10次性交易,少1次罰2.5萬元,拒絕性交易罰2萬元,玩性遊戲未上空露點罰5百到1萬5,穿衣沒擠乳溝罰5百至6千。

另外,他的酒店採軍事化管理,小姐一律睡酒店樓上大通舖,他自任「營長」,下設「輔導長」、「連長」等幹部管理;酒女4人1組,1人違規3人連坐,還規定以性交易業績換取放假。

一名被害人指控公司除要求她脫衣陪酒,還強迫她與客人性交易,若不從就遭毆打、罰站、扣假;上班後不但沒領到薪水,反倒欠公司一屁股債,她曾割腕5、6次,簡直生不如死。

檢方前年破獲該集團並起訴,臺中地院圖利強制使人爲性交猥褻罪,重判楊男15年,幹部共犯26人分別判刑1年10個月至10年不等。出面指控的33名小姐則列爲秘密證人,其中27人委請律師向楊男求償7900萬元。求償案開庭時,楊男否認犯行並拒決賠償,辯稱旗下小姐系「愛慕虛榮」才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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