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長春長生涉20起行賄案件 多間醫院、防疫站都淪陷!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長春長生生物科技爆發「疫苗之亂」,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這樣的行爲「性質惡劣,令人怵目驚心。」沒想到,長春長生除了製造「劣藥」供民衆使用外,還涉及20起貪污賄賂案件,甚至在2017年11至12月這短短1個月之間,有5起行賄案件涉及長春長生,相當離譜

▲長春長生涉及20起行賄案件。(圖/CFP,下同)

根據「公司深讀」搜狐分析,長春長生的年報顯示,2017年「疫苗銷售」的營業收入爲人民幣15.39億元(約新臺幣61.2億元),營業成本人民幣2.09億元(約新臺幣9.4億元),毛利率86.44%,總銷售量1784.69萬人份(每人份5支)。不過,長春長生的營業成本僅佔總成本的21.61%,有高達60.27%是銷售費用,其中2017年的銷售費用爲人民幣5.83億元(約新臺幣26.2億元),銷售員僅25人,每人平均可以配到人民幣2331.85萬元(約新臺幣1億元)。

在這麼高額的銷售費用中,有人民幣4.42億元(約新臺幣19.9億元)爲「推廣服務費」,財報解釋是子公司長春長生項推廣服務公司支付的費用。反觀長春長生涉及多起行賄案件,通過地方醫院疾病防疫部門給予回扣方式推銷產品,像是2002年長春長生員工和某原防疫站站長約定,每銷售一份甲肝疫苗就給對方人民幣0.5元回扣(約新臺幣2元),當時每支甲肝疫苗要價人民幣5.5元(約新臺幣25元),其回扣就佔售價約一成。

▲長春長生生產問題疫苗引發民衆恐慌。

除此之外,湛江市婦幼保健兒童保健科護士長龍某被判受賄罪,共接受廣東立暉生物藥品公司業務員和廣東仁興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的採購疫苗回扣款人民幣10.6萬元(約新臺幣47.8萬元),其代理長春長生水痘流感華北乙肝等疫苗產品,市保健院在採購一級使用二類疫苗的過程中均有選購和使用廣東立暉代理的疫苗產品。

另一起受賄案件判決則顯示,寧陵縣衛生防疫站站長王某自2010年至2015年,利用採購疫苗的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業務員給付的回扣款,於2010年至2015年購買長春長生業務員銷售的狂犬疫苗、水痘疫苗。

其中,自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購買水痘疫苗1.36萬支,每支人民幣154元(約新臺幣694元),回扣比例爲每支人民幣5元(約新臺幣22元);2015年6月至9月購買狂犬疫苗4800支,每支人民幣72元(約新臺幣324元),回扣比例爲每支人民幣20元(約新臺幣90元),共計非法收受回扣款人民幣16.4萬元(約新臺幣73.9萬元)。光是狂犬病疫苗的回扣,就佔銷售價格的三成。

據瞭解,長春長生生產百白破疫苗當初招標時,5位評標人居然都給出94.82、95.82、96.82、97.82、98.82將近滿分100分的分數評標時明明以高分中選,最後卻被發現是「劣藥」,被外界懷疑「官員貪腐」嚴重,實在令人搖頭。

▲長春長生高額的銷售費用,被外界懷疑用來行賄。(圖/翻攝自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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