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幼兒園室內空品擬納管 環保署:超標最高罰25萬

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授權,環保署日前公告第一批及第二批公告場所,今天再度預告第三批公告場所,新增納入包括200人以上幼兒園等場所。(報系資料照)

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授權,環保署日前公告第一批及第二批公告場所,今天再度預告第三批公告場所,新增納入包括200人以上幼兒園、20牀以上的產後護理機構、35人以上的託嬰中心地區醫院、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健身房總計約2200多家,並納管包括二氧化碳甲醛項目,如果項目超標最高可開罰25萬元。

據環保署預估,此次新增的2200個場所內,其中以200人以上幼兒園最多、達800多家,而20牀以上的產後護理之家也有500多家,地區型醫院則有300多家。

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謝仁碩表示,各新增納管場所的納管項目不一,但所有皆有納管二氧化碳、甲醛等,但如健身中心、月子中心、幼兒園則要納入PM10、細菌等項目,目前也持續對各該場所宣導中,也擬在60天的預告期間內召開研商會議

謝仁碩提及,室內空品是希望場所自主管理,如有超標的話,會先要求限期改善,並在明顯處張貼該場所室內空氣品質不合格,如果在限期改善後還是超標,則可開罰5萬至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