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打陳金德?農舍發照浮濫逾6千件 監委要宜蘭縣檢討改進

宜蘭代理縣長陳金德。(資料照/記者遊芳男翻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宜蘭農舍爭議又起波瀾監察院3日通過監察委員仉桂美、李月德調查報告內文批評宜蘭縣政府農舍發照浮濫,自民國89年至107年3月爲止,共發照達6138件,又擅自放寬農舍興建規定,要求宜蘭縣政府檢討;並指出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100年時原持有的五結鄉孝威南路農舍涉有違規使用,卻遲至106年11月間纔開立處分書,顯見縣府並未落實執行農舍的稽查,確有不當。

兩名監委指出,宜蘭縣自89年至107年3月間核發之農舍使用執照高達6138件,無論件數密度,均明顯數倍於其他地方政府而高居其冠,且該府於發照後亦未積極監督,致違規使用件數居高不下,除此之外,內文也批評宜蘭縣政府擅自放寬農委會函示規定,已違反上級機關法令規定,竟然於107年2月1日公告實施「宜蘭縣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審查作業要點」,卻反其道而行,於其第5點第2項規定:「(農舍)以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或』其他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農村發展之適當位置」,擅自放寬。

除了批評宜蘭縣浮濫發放農舍使用執照以及擅自放寬標準之外,報告也顯示,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原持有的五結鄉孝威南路農舍涉有違規使用,經查農舍雖於100年1月31日領有民宿登記證,但建物本體存有違建,所坐落的農業用地最遲於100年間也開始違規使用,直到農舍房地已於105年間移轉他人,但宜蘭縣政府遲至106年11月間纔開立處分書,顯見縣府並未落實執行農舍的稽查,確有不當。

監委調查意見指出,宜蘭縣農舍發照浮濫,凸顯縣府執行農舍政策,已偏離農業發展條例賦與「無自用農舍」的「農民」興建農舍權利的初衷,應予檢討改進,農委會亦應會同內政部詳究原因依法積極導正;而宜縣府在107年公告的實施要點也涉及人民權利限制,卻缺乏法律授權,又涉及以地方政府行政規則外觀企圖規避中央政府及地方立法機關監督,應予檢討,農委會亦應確實督促宜蘭縣政府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