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拯救人命抵不上蓋賣場之需」

蕭俊銘日前,針對營建署變更並廢除淡海新市鎮計劃中的醫療專區用地一事,拙者於「拯救人命抵不上蓋賣場之需,誰說謊?」一文中,特從淡水人口分佈特性及淡水區與三芝區居民在緊急醫療交通路程遠近之角度,點出新北市政府與營建署之矛盾與啓人疑竇之處。現再針對營建署之都市計劃委員會議結論,就變更前之「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劃書」〈民國101年七月,內政部公告版本內容中,有關於原計劃之「醫療專用區」用地之描述內容,來相互對照,再次着實印證,在政府以及這些「專業人士」的眼中,拯救人命真的抵不上蓋賣場之需。

首先,淡水區對於醫療服務產業的需求,足夠嗎?依據內政部在民國101年七月公告之「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劃書」中描述,「雖淡水區的產業發展以三級產業爲主,且服務業及醫療保健業之需求較大,但〈淡海新市鎮〉計劃區內目前產業現況則以製造業爲主…」〈見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劃書;第101頁〉;基於這樣的地方現況,所以纔會有「配合地區現況發展,擬將地區現有中大型醫院劃設爲醫療專用區。」之結論與規劃〈見同一計劃書;第110頁〉。都市計劃的目標與目的,是爲了塑造滿足現況與未來需求之宜居及安全的生活環境,也就是說,在廢除「醫療專用區」用地前之淡海新市鎮開發計劃中,針對淡水區現況與未來需求推估之調查結果,認爲有必要透過「將地區現有中大型醫院劃設爲醫療專用區」方式,以滿足淡水地區對於「醫療保健業」之服務需求與保障。反言之,當時的內政部,內政部認爲淡水區;特別是淡海新市鎮區域未來移入的大量人口後;是亟需醫療保健業的服務,特別是在中大型醫院的建設上,所以才規劃了面積廣約6公頃多的「醫療專用區」用地。

奇特的是,從民國101年七月公佈該計劃書內容以來,到民國102年4月16日的第801次都市計劃委員會議結論之間,淡海新市鎮地區並未聽聞有嶄新的或數量衆多的中大型醫院落成與營運,突然之間,淡海新市鎮計劃區憑空達成「新市鎮鄰近地區醫療資源已趨完備」之條件,也因此做出廢除「醫療專用區」的結論。同一本淡海新市鎮地區的需求評估與計劃書,短短不到一年時間,淡水地區也不見蓋出半間新的中大型醫院,就能夠憑空解決掉了原本欠缺醫療服務需求的問題,堪稱神蹟哉?

廢除「醫療專用區」用地,如何解決都市防災及緊急醫療據點需求?我們再仔細看看民國101年的「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劃書」中,有關於都市防災及緊急醫療據點之描述。依據行政院 2391 次院會災害防救方案決議內涵,爲加強對都市計劃避難場所設施及路線之設計,應納入都市計劃配合辦理。特別是像淡海新市鎮這總目標即將引進24萬餘人口的開發計劃,有關於都市防災之規劃,特別是在避難防災措施、防災避難地區、防災路線等等之規劃上,特應謹慎與周全。也在此認知與要求下,纔會有「本計劃指定已發展區之醫療專用區及後期發展區之醫療專用區作爲醫療據點。」之醫療據點規劃內容〈見變更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劃(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計劃書;第160頁〉。

既然,依據行政院 2391 次院會「災害防救方案」決議內涵,以及面臨未來移入24萬餘的人口總目標而衍生救災醫療的需求,至少在民國101年7月時,都還能有這樣的需求認知與防災應變的規劃,怎麼短短數月之間,淡海新市鎮也沒蓋起過任何一間新的與大面積的中大型醫院院區,民國102年時,就能夠完成與達到該區域爾後在防救災時,提供足夠之緊急醫療的據點要求與需求?而且,依照該原計劃書中所描述,淡海新市鎮現有唯一一座堪稱中大型的醫院,是以「主治精神方面疾病」爲主,面對未來救災需求時,有無能力承擔與容納其他非精神方面疾病的傷患,亦是令人擔憂。難道,所謂「新市鎮鄰近地區醫療資源已趨完備」之說,是天降神蹟嗎?

營建署在今年4月16日的第801次都市計劃委員會議結論中,將原本用來拯救人命與救災護民的「醫療專用區」用地,轉變成大老闆們可以用來生財與拉擡周邊建案房價的「供一般倉儲業、一般批發業、批發零售業設立倉儲批發、大型賣場及相關設施使用之倉儲批發專用區」用地,甚至,已經有建商房仲業者大辣辣地喊出影城與大賣場的賣點,來擡高建案價值與標的能見度,公部門是否有意或無意成爲特定利益團體幫手,抑或反之,利益團體之影響力有無介入或影響,不敢也不宜隨意臆測。只是,一塊原本可以用來滿足淡芝地區居民醫療需求及災變時可做爲緊急醫療據點的用地,短短數月之間,在沒有任何新的中大型醫療院區出現的改變下,憑空被「做掉」,實在令人唏噓與害怕。

參考文章/拯救人命抵不上蓋賣場之需,誰說謊?

●作者蕭俊銘,新北市淡水區,大畢,助理。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大家的意見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